明明可能會撞到,還以為可以衝得過,受傷的只會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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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可能會撞到,還以為可以衝得過,受傷的只會是自己
其實會發生車禍 大多是因為貪快和貪方便
因為一時的念頭 造成自己和別人的不幸
真的是很不應該
貪快真的可以多快 有差那幾分鐘嗎?
但不是只要我們自己守法規守秩序 就不會有事了
記得之前吉米丘 有分享一篇文章 防禦駕駛
在路上總是會有自己不守秩序 要害人害己的人
行車學會保護自己 也是很重要的事
在此還是忍不住要小抱怨一下
高速公路老是有些自我感覺良好的駕駛
內車道是超車道 不是你定速保持時速110
就可以佔道和中線車道的車輛並行 而不讓道
閃大燈和按喇叭 都不動如山
導致後面塞一排
請記住高速公路內線為超車道而不是快速道!!
不要忽略了好幾段都是汽車左右轉沒看
在路上常遇到這種駕駛
左轉的a柱死角很多人都不在意
我非常討厭不打方向燈
跟打方向盤轉彎時順勢帶方向燈的人
這才是真正殺手
真的~我覺得行車記錄器應該列為標配
現在有太多的的機車都是為了搶快,才發生車禍的
大車讓小車的規定真的要修改一下~~過年期間還是希望大家平安
新年快樂~~
其實現在的法規是有規定每台車子都要裝行車記錄器的...
只是這要怎樣取締呢...= =?搞不好連警察都不知道有這項規定...
安全才是王道
我倒覺得,裡面不少騎得算是不快,是重心不穩,或是加上外力介入而摔車的...
大部分都在台灣
囧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