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Apple與Samsung的世紀之戰——美國專利權訴訟裁判結果細節。 - 第6頁 - iPhone4.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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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1

    愛用者

    註冊日期:02-01-2010
    文章: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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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d90243001 查看文章
    要戰去mobile 01, 這裡是個管理完善的網站, 不是是非之地~
    管理完善是指"一言堂"的意思嗎? 非我族類, 人皆可殺?

    還是說這裏是夢想中的桃花源~人人過著相親相愛的日子

    只要有愛, 那裏都是天堂?

    來說是非者, 便是是非人, 存有是非人, 便是是非處


  2. #52

    新生報到

    註冊日期:09-17-2010
    文章:11
    謝謝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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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msung Galaxy 2/3與iPhone4/4s我都有,各有優劣,沒有誰絕對好,絕對不好
    我看書講電話喜歡Samsung,玩遊戲喜歡iPhone
    上班用Samung,下班用iPhone
    站在侵權的角度看,Samsung抄得漂亮也不漂亮,外型與UI介面抄得太像,這個不好
    但是Apple兩指縮放這種也可列為專利,就過頭了


  3. #53
    Rmonline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8-29-2010
    文章:2,141
    謝謝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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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ijack4 查看文章
    管理完善是指"一言堂"的意思嗎? 非我族類, 人皆可殺?

    還是說這裏是夢想中的桃花源~人人過著相親相愛的日子

    只要有愛, 那裏都是天堂?

    來說是非者, 便是是非人, 存有是非人, 便是是非處
    一言堂是mobile01
    不信你去三星版或hTC版稱讚蘋果看看,很快就會被管妹刪文。



  4. #54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7-10-2009
    文章:803
    謝謝你: 102
    在 84篇文章中獲得 228個感謝
    引用 作者: chao0707 查看文章
    說的這麼義憤填膺好像是你的權力被侵犯一樣。

    別人不做不代表沒有想到,
    Double click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功能,有什麼好拿來註冊的?
    今天蘋果可以把Double Click放大圖片申請專利,
    那蘋果改天出個程式把所有的觸控行為都申請專利,大家都不要玩了嗎?
    如果你是程式設計,連設計Double click操作某個功能都還要去查世界專利的申請狀況,
    這樣有幾家公司有本錢玩的下去?說使用者會有更多選擇我不相信!

    另外,我要聲明我是樂見蘋果勝訴的,但我對上述的專利無法認同。
    在美國,有想到而且有積極想要把想法用到實際應用上,縱使別人已經申請專利,只要有證據,你還是有機會可以拿到專利,這叫"First to Invent";不過聽說這項規定明年要修改成"First to File",也就是誰先送件,目前大部分國家都採用"First to File"。

    從事高科技研發本來就要做"IP(Intellectual Property; 智慧財產權)" 的調查;沒有這種概念,或沒有本錢,就別做下去!

    "條條大路通羅馬",如果你想用現成的路,那請付費;不然就自己開一條路;專利保可以激發創新;也給于適當的保障,這種良性競爭之下,使用者不是更有選擇?



  5. #55
    leeychin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9-17-2010
    文章:624
    謝謝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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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精彩! 看到各位大大的見解, 比看電視名嘴辯論有趣多了.

    個人樂見" 三爽" 的專利公司敗訴. 因為他們實在是抄的太離譜.

    就" 專利" & "商標" 的觀點來看, 每個國家有不同方式, 方法, 有許多是我們無法理解的, apple 在美國告贏, 是佔了地利, 同樣的
    三爽不是也在韓國告apple 侵權勝訴. 那也是地利.

    各位不要忘了, 前幾個月, apple 的ipad 商標才在深圳法院和解.

    輸就是輸, 這是市場遊戲規則


  6. #56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1-05-2010
    文章:13
    謝謝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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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禮拜看NGO
    有一個節目【Faking China】

    講的是仿古陶器膺品與真實骨董陶器之間的你來我往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當科學家採取碳14放射性年代測定法,對古物進行鑑定時

    膺品商人也把假陶罐拿去照X光
    這一照就讓仿宋的景德鎮陶瓷多了4000年的歷史
    (變成上古軒轅黃帝的年代了)

    想當然爾這做得太過火了

    不過,這也表現出了copy的精神
    而這精神究竟該如何解釋呢?

    當一群無知的Mobile01鄉民在支持Samsung的剽竊時
    用的理由是
    【一昧的保護智財只是在阻斷科技創新,所以對Apple感到OOXX】

    其實,不管哪一間公司跟人
    【偷】就是偷
    沒有甚麼屁話可以證明你是有道理
    是為了公理才去偷別人的創意

    學生時代抄別人作業,華隆案對員工進行五鬼運財
    膺品瓷器仿古造假去拍賣,使用別人的專利改善自己產品質量

    這些事情,即使不犯法
    也沒有一件事能夠公然拍胸脯說【我是有道理的】

    難道膺品想到去照X光
    分析真品元素分布並想辦法做到一模一樣的檢測
    這些不叫創意嗎?

    是創意沒錯
    但這基礎還是建立在
    【未經允許就使用正品內容去進行自己的獲利】

    我看了台灣、美國、大陸的網友討論

    只有台灣喊出
    【看Apple這種行為不爽很久了,支持Samsung,Apple阻礙科技創新】的想法
    (就是支持偷竊無罪)

    而大陸與美國則是還算理性的說
    【這樣的競爭有些惡意,但也能呼籲大家要針對自己產品進行創新,而不是剽竊別人成果】

    請問,這樣子的台灣
    是否在人民的知識、文化、媒體、教育、法律等方面
    都落後於一般的現代國家了呢?



  7. #57
    hisashicoco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7-25-2010
    文章:426
    謝謝你: 91
    在 18篇文章中獲得 33個感謝
    個人的看法是,沒有競爭,就沒有進步;
    當一方獨大壟斷,最後也許受害的還是消費者。

    我相信競爭力是創新的動力,雖然誰都不想被抄襲或是超越,
    但唯有這樣的狀態下,世界才會不斷的進步。


  8. #58
    superdaniel 的頭像

    愛用者

    註冊日期:12-24-2010
    文章:157
    謝謝你: 103
    在 3篇文章中獲得 4個感謝
    請掌聲鼓勵~鼓勵!!!


  9. #59
    q10186q 的頭像

    剛加入我們

    註冊日期:06-07-2012
    文章:25
    謝謝你: 1
    在 1篇文章中獲得 1個感謝
    還聽說三星會出升級補丁,還真想看看沒有「像」蘋果的「設計」會變怎麼樣


  10. #60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1-05-2010
    文章:13
    謝謝你: 4
    在 3篇文章中獲得 6個感謝
    抄襲與競爭,是兩件事情
    抄別人作業換來高分,這不叫競爭...
    勿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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