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Apple與Samsung的世紀之戰——美國專利權訴訟裁判結果細節。 - 第5頁 - iPhone4.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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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1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7-25-2011
    文章:13
    謝謝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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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例一下:

    一、阿公倒車不小心碾到孫子是『意外』,輿論都會同情他家的不幸遭遇;

    二、一個幾個月前被女友甩掉的男子撞死甩掉他的女友,辯稱說是意外要求輕判,男子的親友也袒護說"看這個男生從小長大一直都很善良,連螞蟻都不忍傷害怎麼會去蓄意撞人?",但是檢方發現男子家中有大量蒐集女子平常出入時間、路線的紀錄跟照片,還有很多語帶怨恨及威脅的日記文字、網路文章,如果你是法官會判他『過失』殺人還是『蓄意』謀殺呢?

    科技產品的外觀及功能難免有些近似,即使有些小故意的侵權通常是很小的公司想搭大企業的順風車,大企業也不太會浪費資源去提告。三星這麼大的全球企業做出這些"十分近似"的產品就有很多粉絲(甚至媒體記者也這樣暗示)說"唉呀~手機不都長這樣,有什麼好申請專利的,美國法院當然是偏袒蘋果才會在短短兩天半就判三星輸",重點是為期四週的審判過程中,陪審團看到了成山成堆的三星『蓄意』侵權證據,心裡早就有明確的答案了,公理自在人心,鄉民就請繼續去嘴砲吧。



  2. #42
    chao0707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12-3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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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你: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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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的這麼義憤填膺好像是你的權力被侵犯一樣。

    別人不做不代表沒有想到,
    Double click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功能,有什麼好拿來註冊的?
    今天蘋果可以把Double Click放大圖片申請專利,
    那蘋果改天出個程式把所有的觸控行為都申請專利,大家都不要玩了嗎?
    如果你是程式設計,連設計Double click操作某個功能都還要去查世界專利的申請狀況,
    這樣有幾家公司有本錢玩的下去?說使用者會有更多選擇我不相信!

    另外,我要聲明我是樂見蘋果勝訴的,但我對上述的專利無法認同。
    此篇文章於 08-27-2012 10:59 被 chao0707 編輯。


  3. #43
    shanwugogo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3-2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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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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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cylinder 查看文章
    我不知到你們在開心什麼,遲來的正義,正義終於打敗邪惡。。。這很明顯的是壟斷市場。。。連點兩下放大都可以是專利,平板不能是長方形。。這合理嗎? 很明顯的是美國政府在偏袒自己國家的公司。。。就像以前 Micosoft Internet Exploer 不能刪除一樣。。。正義在那??
    會以壟斷說的人都有一個邏輯上的毛病
    壟斷意指獨佔,故壟斷市場意指獨佔市場,但蘋果並沒有獨佔市場
    上周還推了Nokia一把,稱讚他們的手機外型(不要說NOKIA賣不好,起碼這舉動不是壟斷)
    對HTC的提告也跟抄襲外型無關,而是針對使用專利

    我覺得吉米大舉的例子很好,難不成要APPLE學HONDA讓三星吃掉市場才醒覺??


    壟斷市場這欲加之罪太大了
    倒不如說是許多消費者買買便宜又像iPhone的產品,又要有品牌,所以不選山寨,而選了個叫得出名號的山寨

    另外,就算是美國保護自己的公司又如何??
    前車之鑑如Honda,他們損失的可是自己的就業率,三星贏或不贏對他們來說並不是重點



  4. #44
    jay19881988 的頭像

    愛用者

    註冊日期:10-02-2009
    文章:79
    謝謝你: 0
    在 12篇文章中獲得 254個感謝
    出來混的,遲早要還
    三星該還了
    希望他們能得到一點教訓!!!!



  5. #45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7-25-2011
    文章:13
    謝謝你: 2
    在 3篇文章中獲得 4個感謝
    引用 作者: chao0707 查看文章
    說的這麼義憤填膺好像是你的權力被侵犯一樣。

    別人不做不代表沒有想到,
    Double click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功能,有什麼好拿來註冊的?
    今天蘋果可以把Double Click放大圖片申請專利,
    那蘋果改天出個程式把所有的觸控行為都申請專利,大家都不要玩了嗎?
    如果你是程式設計,連設計Double click操作某個功能都還要去查世界專利的申請狀況,
    這樣有幾家公司有本錢玩的下去?說使用者會有更多選擇我不相信!

    另外,我要聲明我是樂見蘋果勝訴的,但我對上述的專利無法認同。
    不好意思,我沒有參加奧運,但是看到選手被不公的判決黒掉我也一樣會義憤填膺;如果大家對自己沒參與的事件都應該要保持淡定,很難想像是什麼樣的社會。

    "熱杯套"不過就是厚紙板黏成一圈也有專利,但是人家就是先想到了啊,否則別人沒用雙擊放大之前的程式設計師也不就是在圖片上放個放大鏡嗎?為什麼看到別人有了想要拿來用才說別人的專利是壟斷。

    小弟聲明我曾經是程式設計,轉到產品經理已經好多年了,對於要避免專利侵權也是很頭痛,像是最近就有某專利公司買來了某專利想要告我們的客戶網站常用的"動態密碼"疑似侵權,不過已經離開公司了不曉得結果如何。很好笑吧,一家硬體公司用在實體ATM的奇怪專利要硬扯上全世界都在用的軟體鍵盤動態密碼。

    跟蘋果手機外型專利不同之處是iphone手機上市熱賣後三星才開始模仿,那家ATM專利根本未產品化(現在市面上ATM輸入PIN的鍵盤按鍵布局仍是固定不變的),專利文件也寫得霧煞煞,而動態鍵盤這樣的輸入小工具早已普遍使用在網際網路上。
    此篇文章於 08-27-2012 11:28 被 DanielX 編輯。



  6. #46
    Rmonline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8-29-2010
    文章:2,141
    謝謝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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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DanielX 查看文章
    舉例一下:

    一、阿公倒車不小心碾到孫子是『意外』,輿論都會同情他家的不幸遭遇;

    二、一個幾個月前被女友甩掉的男子撞死甩掉他的女友,辯稱說是意外要求輕判,男子的親友也袒護說"看這個男生從小長大一直都很善良,連螞蟻都不忍傷害怎麼會去蓄意撞人?",但是檢方發現男子家中有大量蒐集女子平常出入時間、路線的紀錄跟照片,還有很多語帶怨恨及威脅的日記文字、網路文章,如果你是法官會判他『過失』殺人還是『蓄意』謀殺呢?

    科技產品的外觀及功能難免有些近似,即使有些小故意的侵權通常是很小的公司想搭大企業的順風車,大企業也不太會浪費資源去提告。三星這麼大的全球企業做出這些"十分近似"的產品就有很多粉絲(甚至媒體記者也這樣暗示)說"唉呀~手機不都長這樣,有什麼好申請專利的,美國法院當然是偏袒蘋果才會在短短兩天半就判三星輸",重點是為期四週的審判過程中,陪審團看到了成山成堆的三星『蓄意』侵權證據,心裡早就有明確的答案了,公理自在人心,鄉民就請繼續去嘴砲吧。
    這是台灣的例子,台灣是個人情與社會倫理可以左右法律的神奇國家。
    但美國不同,每個州的法律都有差異,完全都是看證據,完全依照法律程序宣判。



  7. #47
    sam80000 的頭像

    新生報到

    註冊日期:07-21-2011
    文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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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夠驚人的賠償數字 !!!


  8. #48
    john6636 的頭像

    剛加入我們

    註冊日期:05-23-2011
    文章:15
    謝謝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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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o0707
    說的這麼義憤填膺好像是你的權力被侵犯一樣。

    別人不做不代表沒有想到,
    Double click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功能,有什麼好拿來註冊的?
    今天蘋果可以把Double Click放大圖片申請專利,
    那蘋果改天出個程式把所有的觸控行為都申請專利,大家都不要玩了嗎?
    如果你是程式設計,連設計Double click操作某個功能都還要去查世界專利的申請狀況,
    這樣有幾家公司有本錢玩的下去?說使用者會有更多選擇我不相信!

    另外,我要聲明我是樂見蘋果勝訴的,但我對上述的專利無法認同。
    那有個專利您可能更無法認同…您知道嗎?電子錶上幾點幾分的那個":"是有專利的唷!
    此篇文章於 08-27-2012 13:41 被 john6636 編輯。



  9. #49
    Xiaoxue 的頭像

    愛用者

    註冊日期:02-17-2012
    文章:109
    謝謝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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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說各的認知道理…
    結論還是由使用者去評斷吧
    我個人的的想法~


  10. #50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10-02-2008
    文章:562
    謝謝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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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人想的到率先使用了 並且申請了專利
    我覺得無可厚非
    只能怪自己當初怎麼沒想到而已
    怎麼會覺得這些是理所當然
    如果是理所當然
    以現在看起來 當然是理所當然
    在剛實作出來的時候 是令人興奮的
    還記得iphone 2G剛出來的時候 使用上的感動
    當時都還在WM時代
    真是劃時代的巨作
    圖片與網頁在指尖隨意縮放
    真的很讚

    現在看起來好像本來就是這樣
    問題是那時候沒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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