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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弟的小小拙見. 不要砲我唷. 小弟是覺得其實雙方都沒有錯. 政府替消費者出聲. 這是好事(只是七天也未免太久了吧. 這樣誰還要當開發者阿). google乾脆不賣也沒錯(不然到時被有心人士鑽漏洞. 那開發者的權益要找誰訴說). 我覺得google應該是很有誠意解決這問題的. 只是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或許google有提出一個好的退貨辦法. 只是政府堅持七天. 只是假設啦)所以希望雙方可儘快達成共識. 這樣才真的是沒有損害到消費者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