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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完整版本 : [分享] 黃色小鴨的哀歌:當政府帶頭剽竊創意時,藝術家該怎麼辦



黃沛聲律師
09-03-2013, 15:50
消息來源
《黃沛聲律師科技創業法律誌》 同文刊登... (http://feedproxy.google.com/~r/pshuang/LjhD/~3/Ylk-08fEPAg/blog-post.html)



https://fbcdn-sphotos-d-a.akamaihd.net/hphotos-ak-ash3/p480x480/12970_516148801797635_491289841_n.jpg (https://fbcdn-sphotos-d-a.akamaihd.net/hphotos-ak-ash3/p480x480/12970_516148801797635_491289841_n.jpg)


Rubber Duck by Florebtijn Hofman







黃色小鴨(”Rubber Duck”FlorentijnHofman)、氣球狗(Jeff Koons,”Ballon Dog”)、彩色路跑是近來最流行的裝置藝術,這些都是優秀藝術家絞盡腦汁想出來的創意,不過每次只要一紅,馬上就有山寨問題,不是有人模仿成噴水小鴨,就是變成粉紅鎖管,有時甚至是政府帶頭山寨(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094068.shtml)。倘若藝術家不願意自己的作品淪為單次的消費品,就必須正視「藝術」的法律保障方法,才能夠將一時的高人氣轉化為長久商機。


以黃色小鴨這件作品為例,其實正式作品名稱為《RubberDuck》,是2008年由荷蘭藝術家FlorentijnHofman團隊設計製作,若是你今天身為創作者,該如何透過法律保護,最大化商機?


閱讀全部 » (http://www.pshuang.cc/2013/09/blog-post.html#more)http://feeds.feedburner.com/~r/pshuang/LjhD/~4/Ylk-08fEPAg

haveagame
09-03-2013, 18:45
我當時還以為是臺灣原創的,覺得很高興,政府終於開始耕耘這一塊,而現在,我祇覺得他們很悲哀。

EZCat01
09-03-2013, 19:23
台灣政府已經開始慢慢重視文創產業,起碼有開頭了不是嗎?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