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LL OF FAME ★
iPhone4.TW
EST.2006 ・ 20TH ANNIVERSARY
MEMBER NO.
#069005
SINCE 2010.08
初代開拓者 PLATINUM 徽章
PLATINUM TIER
初代開拓者
黃沛聲律師 頭像
★ 終身成就獎 LIFETIME AWARD

黃沛聲律師

其他成就 · OTHER ACHIEVEMENTS
人緣不錯
人緣不錯
精彩一發
精彩一發
吉米親自感謝過
吉米親自感謝過
10
YEARS WITH US
2010.08
2019.08
131
THANKS
97
POSTS
2012
PEAK YEAR
ISSUED BY
iPhone4.TW・吉米丘
Jimmy
FOUNDER ・ SIGNATURE
Facebook Threads
頒獎詞 CITATION

2010 年加入 iPhone4.TW,2012 年是 thanks 高峰,那年收到 41 個感謝,被 吉米丘 感謝過 10 次,最受歡迎的開頭篇是「iPhone JB行為真的合法嗎?」,那一篇就讓你收到 11 個感謝
——你不只是一個會員,你是這個論壇的活歷史。

我的感想・20週年回顧

Member Reflection

看到這張卡片,很多自己都忘掉的回憶又被拉回來了。其實我跟吉米不是從 iPhone 才開始認識,更早在吉米丘上的樂園那邊就開始聊,後來到了 iPhone4.TW,因為 JB、通話錄音、著作權這些題目剛好跟法律有交界,我才開始用律師的角度寫一點東西。

對我來說,新科技一直都是年輕人能重新取得發言權的地方。傳統法律領域的位置早就站好了,但只要出現新的技術、新的產品、新的平台,沒有人真的完全懂,那就是我們可以切進去、可以講兩句話、可以做出價值的地方。當年的 JB 是這樣,現在 AI 也是這樣。

論壇後來被 Facebook 社團打趴,但現在大家又慢慢發現:社群不能全部放在別人的平台上。你要有自己的網站、自己的會員、自己的名單,因為平台哪天改了、死了,資料就可能跟著跑掉。iPhone4.TW 這二十年的資料被整理回來,我覺得很有意義,這不只是懷舊,也是把一群有價值的人重新串起來。

當年在這裡玩手機、研究 JB、寫文章的人,現在很多都成家立業、各自變成不同領域的船長。這群人如果重新聚在一起,不只是回娘家聊天而已,兩三個人坐下來交換資源,就可能發生新的事情。這件事本身就有價值。

我現在主要做新創、投資,也開始把 AI 放進法律服務裡。AI 會把很多技術門檻剪掉,接下來十年它一定會是重要議題。當年 iPhone4.TW 讓大家因為新科技聚在一起,現在也許可以用新的方式,再把這群人連回來。

— 黃沛聲律師

貢獻側寫

Contribution Profile

在一個以拆機、越獄、JB為日常的論壇裡,黃沛聲律師的出現本身就是一種違和的可愛。當大家在2011年初為了通話雙向錄音軟體到底會不會被抓而吵成一團,他丟下一句「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消息了」,把刑法315-1條的「非公開言論」要件講清楚,順手補一刀「建議廠商趕快研發,JB市場一定賣」,幾天後又把美國聯邦法跟加州雙方同意原則整理出來,解釋為什麼iPhone原生永遠不會有錄音功能。在某個吉米被金頂電池漏液燒掉閃光燈的夜裡,他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要不要我們先下手為強,告P&G侵害商譽」,金額不重要,要的是那紙判決。他講著作權法不是背條文,而是告訴你「要先構成著作,才有侵害的問題」,所以單純機器規格抄了也沒事,但吉米那段說明文字見仁見智。遇到行車糾紛的恐嚇影片,他甚至教大家一招:把影片不具名檢舉到地檢署,走非告訴乃論,檢察官就得查,檢舉人身份還能保住。後期他把陣地慢慢搬到「黃沛聲律師科技創業法律誌」,從公司法修法、創業家簽證、Slogan能不能註冊商標,一路寫到棒球場上飛來橫飛球能不能求償,論壇變成他法律科普的延伸通路,冷門但每篇都到位

代表作

131
收到的感謝
97
總文章數
10
活躍年份
2012
最多文章年
2010/08
首次發文
2019/08
最後活躍

徽章陳列櫃

5 大階級・5 個事件

每個徽章都是一段故事・滑鼠移上去看光暈

階級徽章 ・ Tier Achievements
初代開拓者
PLATINUM
初代開拓者
陪伴 10 年
打字機本人 未達標
LOCKED
打字機本人
尚未達標
人緣不錯
SILVER
人緣不錯
131 個感謝
客服中心主任 未達標
LOCKED
客服中心主任
尚未達標
精彩一發
SILVER
精彩一發
單篇 17 thanks
化石潛水夫 未達標
LOCKED
化石潛水夫
尚未達標
事件徽章 ・ Story Achievements
吉米親自感謝過
吉米親自感謝過
站長多次感謝

兩種爆紅

神回 vs 開頭篇

同樣是高 thanks,「自己開 thread 的開頭篇」跟「在別人 thread 留的神回」是兩種不同的角色

B 定義 ・ 留言神讚
17 個感謝
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消息了。 台灣刑法315-1條只罰竊聽竊錄他人「非公開言論」, 而錄音一方本身若是參與談話的一方的話,內容對他而言是不算成「非公開」的, 所以也就不違法。 建議廠商趕快趕快研發這個…
A 定義 ・ 開頭篇神讚
11 個感謝
消息來源 《黃沛聲律師科技創業法律誌》 同文刊登... http://feedads.g.doubleclick.net/~a/qjtugWZJoZQCh2dK2NNOuT013Gk/0/di htt…

10 年留言曲線

2010 → 2019

每根 bar 高度按該年收到的 thanks 數百分比化(最大值 = 100%)

個人最佳神留言 Top 5

按 Thanks 排序

在他人 thread 留言中收到最多感謝的

#1 17 個感謝
來自「有來電通話雙向錄音的軟體
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消息了。 台灣刑法315-1條只罰竊聽竊錄他人「非公開言論」, 而錄音一方本身若是參與談話的一方的話,內容對他而言是不算成「非公開」的, 所以也就不違法。 建議廠商趕快趕快研發這個軟體吧!! 就算不能上AppStore,我想在JB市場也是會很賣的。。。…
看完整留言 →
#2 11 個感謝
來自「iPhone JB行為真的合法嗎?
消息來源 《黃沛聲律師科技創業法律誌》 同文刊登... http://feedads.g.doubleclick.net/~a/qjtugWZJoZQCh2dK2NNOuT013Gk/0/di http://feedads.g.doubleclick.net/~a/qjtugWZJoZQCh2dK2NNOuT013Gk/1/di http://2.bp.blogspot.com/-VV1qCEGarpU/T0TB9757DPI/AAAAAAAAArA/FwrsvMhFktc/s1600/jb_icon.jpg(這個圖JB的人都應該很熟!) 最近網路上有一…
看完整留言 →
#3 11 個感謝
來自「USB-C在未來MACBOOK上的影響
https://cache.iphone4.tw/phpupload/savefiles/2015061409095534672e5954646650005b0d4655e5b335.jpg 接續著上次分享新土豪金MacBook的使用經驗,我個人已經大改觀認為未來蘋果內建USB-C完全是個好設計! USB Type-C有數項優點:二倍充電速度、支援影音傳輸(不用MiniPort了)、iphone 和 Android 甚至NB通吃、簡省非常多生產廠要取得「原廠認證」晶片的問題,大多數商家都將能輕易有權製作,其實是比Lightning接頭更合理、環保的設計 …
看完整留言 →
#4 10 個感謝
來自「有來電通話雙向錄音的軟體
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消息了。 在美國聯邦法跟大多數的州法(記得有40州)中,只要不是第三人偷錄的, 當事人一方進行的電話錄音也都是不罰的、合法的。但是可能還是有跨州電話的問題, 所以或許是這樣手機公司乾脆閹掉錄音功能以免受連帶求償。因為美國的訴訟賠償可是很高的。 但是一個重點:加州是要求所有通話方都要同意錄音,否則屬於違法錄音。所以iPhone恐怕是永遠不會有這樣的功能啦!! 改天我整理相關規定Post上來給大傢伙參考!有個確定的依據。…
看完整留言 →

論壇人際網

老朋友

12 年來一起灌水、一起敗家的夥伴

最常感謝你的網友
你最常感謝的人

最受歡迎的文章 Top 20

本人發表的 thread.按 views 排序

你開過最受歡迎的 thre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