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散播歡樂,我要用南部人熱情瓦解台北的冷寞,誠徵吉他手一起到北捷唱歌,然後iPhone拍下來,PO到這,果迷們好不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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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先向捷運公司申請一下唷~ 避免延伸出其他後續問題~
http://www.trtc.com.tw/ct.asp?xItem=...4583&mp=122031
七、 在捷運範圍內為下列行為,應向本公司申請許可後,始得為之:
(一)聚眾講演、播放音響、演奏樂器或其他干擾之行為。
(二)張貼、塗抹、刻畫任何文字、圖畫或其他類似東西於各項設施及建築物上。
(三)於車站或車廂內,照相、拍攝或攝影,而妨礙他人或系統安全之虞者。
(四)非營運時間內,於車站或車廂內逗留。
(五)於車站、車廂內,向他人為傳教、市場調查或其他類似行為。
(六)散發報紙、傳單、廣告物或宣傳品。
(七)使用車站、車廂內之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