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我收到警察的通知(不是詐騙集團),說我利用手機行動上網功能(去年剛辦的
iphone4)登入他人的即時通帳號進行詐欺行為(騙取遊戲點數),他們說查到的IP是我
的手機門號發出去的,要我去警察局說明,不過已經是去年12月發生的事了,到現在才
通知,而且我事情也不是我做的。
他們有指出這個IP利用兩個時段發出(都在早上)進行詐欺行為,不過那兩個時段我人
都還在工作(大夜班),手機也在身上 = = , 所以我一整個很莫名欺妙。
所以我想請問大家如果提出手機傳輸的封包記錄和他們指出的那兩個時段是不符合的證
據(事實上真的不符合 = =),那我是不是就沒嫌疑了?,還是有其他辦法??
還有再請問一個問題是為什麼他們查IP會查到我這呢??我真的是一頭霧水
最後請大家小心自己的行動上網功能,還有平常多寫日記,不然就像我一樣拼命在回想
我12月在幹麻
以上~麻煩大家了,希望大家不要發生跟我一樣的事情,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