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同區上月底連續發生機車搶案,警方循線逮捕1名34歲劉姓嫌犯,他被捕後還向警方抱怨,下次絕不會在大同區行搶,因為「這區的人實在太窮了」,所搶財物不敷成本,划不來。警方訊後將他依法送辦。
警方調查,劉嫌第一次行搶1名鄭姓女子時,僅得手50元,他隔日再下手行搶1名詹姓女子,這次得手500元及iPhone4手機,未料劉嫌不識貨,拿了現金後,將所有證件、信用卡、手機等丟入淡水河。
PS:這算是人呆看臉就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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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賊算識貨嗎??
說不定是因為她知道容易被追查到所以才丟的XD
所以呆的是記者!!!!
![擦汗](http://attach.iphone4.tw/images/smilies/onion_icon_71.gif)
轉載自蘋果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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