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確認] 莫名其妙被通知犯了詐欺、妨礙電腦使用(使用行動上網功能) - 第2頁 - iPhone4.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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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
    PowerRock99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10-14-2010
    文章:173
    謝謝你: 14
    在 4篇文章中獲得 20個感謝
    警方要負舉證之責任

    通常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別被他們唬了

    另外
    確認一下自己的手機
    有沒有被同事借去玩過
    有時候就會跑出那一種很詭譎的事情.....


  2. #12
    leather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8-25-2008
    文章:737
    謝謝你: 1
    在 7篇文章中獲得 11個感謝
    IP不具有唯一性(固定IP除外),尤其是3G行動上網

    要用IP吃你基本上很困難,用IP資料嚇你倒是有可能

    從頭到尾只能證明:你曾經用一個有問題的IP位置上過網

    難不成詐騙集團去網咖騙人,我在他之後到網咖消費打OLG我也要被抓?

    所以就按照規定走,警察要你去,你一定得去,不然才會是你的大問題

    簽署任何文件都必須仔細閱讀,不要被唬,若允許可找個懂法律的朋友陪同

    另外誠如上面夥伴所說

    台灣法律是『無罪』為基礎

    也就是執法機構要找證據證明你『有罪』

    在找不到證據前,你都是無罪
    此篇文章於 03-19-2011 23:16 被 leather 編輯。


  3. #13
    goodman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3-17-2008
    文章:187
    謝謝你: 11
    在 2篇文章中獲得 3個感謝
    之前, 高雄的某位召妓男不是就因為不曉得IMEI
    這個通聯紀錄, 才會被法官問得啞口無言....
    大大你安啦.... 沒事的 ....


  4. #14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1-24-2010
    文章:39
    謝謝你: 0
    在 1篇文章中獲得 1個感謝
    IMEI原則上是有專屬性沒錯,只是現在警方認為您有嫌疑的依據是在IP位址,
    就算用這點做抗辯,警方也可以說當時或許您是拿SIM卡去其他手機上使用也未可知,
    不過基本上用行動電話上網能夠一併確認當時的基地台位置,如果您上班地點與該處一南一北,
    那相信這就是您最有利的不在場證明囉。
    另外,到警局做筆錄,他應該會提示一定的IP位址資料給您確認,
    但在偵查不公開的情形下,你也不可能看到警方手上全部的證據,就算找律師也是一樣,
    而IP位址雖然是浮動的,警方在調取時,電信公司也會先做特定(該時段使用該IP者門號為何),
    所以還是會有相當之識別性,因為現在所能掌握的資料有限,
    妄加揣測沒有太大的意義,如果可以,請也自行向電信公司調取看看您的上網紀錄以便屆時對照,
    放寬心,煩惱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相信最後必定可以發現是誤會一場的。


  5. #15
    h3mx67pa9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9-02-2009
    文章:583
    謝謝你: 0
    在 1篇文章中獲得 1個感謝
    引用 作者: michong1213 查看文章
    IP 基本上不能定罪吧,除非他有"IMEI"才能證明那是由你的手機發出去的,只要你有撥電話或上網,一定會有IMEI,就像電腦上網時的你的IP會對應到你的MAC(網路卡實體位置)一樣,光只有IP不足以當證據,一定要有確切的IMEI(MAC)位址才能證明那是由你的手機發送出去的,因為IP會換,手機門號也會換,所以唯一能證明的就只有IMEI(MAC)代表是由你的手機傳送,因為它固定不能改也不重複的,你請警方提供IP對應的IMEI是不是剛好是你的手機吧!!!
    謝謝您的提醒,當天我會將IMEI備齊。


    IP不具有唯一性(固定IP除外),尤其是3G行動上網

    要用IP吃你基本上很困難,用IP資料嚇你倒是有可能

    從頭到尾只能證明:你曾經用一個有問題的IP位置上過網

    難不成詐騙集團去網咖騙人,我在他之後到網咖消費打OLG我也要被抓?

    所以就按照規定走,警察要你去,你一定得去,不然才會是你的大問題

    簽署任何文件都必須仔細閱讀,不要被唬,若允許可找個懂法律的朋友陪同

    另外誠如上面夥伴所說

    台灣法律是『無罪』為基礎

    也就是執法機構要找證據證明你『有罪』

    在找不到證據前,你都是無罪
    這就是讓我苦腦的地方啊,光憑一個IP位置就大老遠的把我通知去台中。

    警方要負舉證之責任

    通常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別被他們唬了

    另外
    確認一下自己的手機
    有沒有被同事借去玩過
    有時候就會跑出那一種很詭譎的事情.....
    您好~

    我確定我的手機沒有借過人。

    IMEI原則上是有專屬性沒錯,只是現在警方認為您有嫌疑的依據是在IP位址,
    就算用這點做抗辯,警方也可以說當時或許您是拿SIM卡去其他手機上使用也未可知,
    不過基本上用行動電話上網能夠一併確認當時的基地台位置,如果您上班地點與該處一南一北,
    那相信這就是您最有利的不在場證明囉。
    另外,到警局做筆錄,他應該會提示一定的IP位址資料給您確認,
    但在偵查不公開的情形下,你也不可能看到警方手上全部的證據,就算找律師也是一樣,
    而IP位址雖然是浮動的,警方在調取時,電信公司也會先做特定(該時段使用該IP者門號為何),
    所以還是會有相當之識別性,因為現在所能掌握的資料有限,
    妄加揣測沒有太大的意義,如果可以,請也自行向電信公司調取看看您的上網紀錄以便屆時對照,
    放寬心,煩惱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相信最後必定可以發現是誤會一場的。
    大大您好:
    在收到通知書後,有和波大人通過電話,波大人說我在幾月幾號幾點幾分,利用該IP行犯罪行為,比對後是我的門號所為,過幾天就去種花電信查了我的門號在當時的封包傳輸紀錄,發現當時我的手機當時根本沒有傳輸封包,本來還要查IP的連線紀錄,不過承辦人員說小市民是不能查的。

    附上查一整天資料路過看到的網頁~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oday-so3-2.htm
    此篇文章於 03-20-2011 01:26 被 h3mx67pa9 編輯。


  6. #16
    dodochen2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11-10-2008
    文章:725
    謝謝你: 1
    在 3篇文章中獲得 3個感謝
    你確定這不是詐騙集團的伎倆嗎?


  7. #17
    h3mx67pa9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9-02-2009
    文章:583
    謝謝你: 0
    在 1篇文章中獲得 1個感謝
    引用 作者: dodochen2 查看文章
    你確定這不是詐騙集團的伎倆嗎?
    您好~
    小弟有很謹慎的確認過了。
    此篇文章於 03-20-2011 01:30 被 h3mx67pa9 編輯。


  8. #18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1-24-2010
    文章:39
    謝謝你: 0
    在 1篇文章中獲得 1個感謝
    我自己是沒有向電信公司調過上網與通聯紀錄,
    所以對電信公司開放個人用戶查詢多少的門號使用資料不甚清楚,
    不過依您所述,門號在員警所稱之時段內全無傳輸封包狀況,
    應該就是對您相當有利的證據,
    在不知道是不是警方調取之紀錄有誤情形下,
    也只能先盡個人之努力,
    當然,前提是確定這真的不是詐騙集團所為(通常也不會是,
    詐欺集團懶得先製作通知書等您慢慢上鉤什麼的,
    用電話行騙最快,他們可是連郵資都想省的勒),
    另外就如同前面所說,
    如果自己無法調取上網基地台位置,
    記得屆時請警方快發函處理,
    國內電信公司對通聯紀錄只有六個月的保存默契,
    超過期間就算沒刪,也會對外表示調不到了,
    兩地奔波的確困擾,只是如果不準時前往報到,
    員警也可能會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強制您到場,
    為免麻煩,還是請您自己先辛苦點了。


  9. #19
    h3mx67pa9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9-02-2009
    文章:583
    謝謝你: 0
    在 1篇文章中獲得 1個感謝
    引用 作者: aloucc 查看文章
    我自己是沒有向電信公司調過上網與通聯紀錄,
    所以對電信公司開放個人用戶查詢多少的門號使用資料不甚清楚,
    不過依您所述,門號在員警所稱之時段內全無傳輸封包狀況,
    應該就是對您相當有利的證據,
    在不知道是不是警方調取之紀錄有誤情形下,
    也只能先盡個人之努力,
    當然,前提是確定這真的不是詐騙集團所為(通常也不會是,
    詐欺集團懶得先製作通知書等您慢慢上鉤什麼的,
    用電話行騙最快,他們可是連郵資都想省的勒),
    另外就如同前面所說,
    如果自己無法調取上網基地台位置,
    記得屆時請警方快發函處理,
    國內電信公司對通聯紀錄只有六個月的保存默契,
    超過期間就算沒刪,也會對外表示調不到了,
    兩地奔波的確困擾,只是如果不準時前往報到,
    員警也可能會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強制您到場,
    為免麻煩,還是請您自己先辛苦點了。
    您好~
    謝謝您的提醒,本來也是有人叫我不要理它的,不過後來還是覺得乖乖去報到比較好。


  10. #20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10-05-2008
    文章:1,190
    謝謝你: 3
    在 14篇文章中獲得 18個感謝
    我懷疑你的確認非詐欺方法,我認為是詐欺~~~照講會寄書面通知書要你去說明。
    哪有用個3g用的提心弔膽的~~慣性行為和偶發有差異性的。
    用這案例考一下這裡的法律顧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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