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葉慶元:蘋果App增7日無條件退費條款 - 第8頁 - iPhone4.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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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結果從 71 到 80 共計 148 條
  1. #71
    BossBally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11-11-2010
    文章: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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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想吃蘋果?別以為真的吃到了蘋果...
    吃到的,不一定是一顆毒蘋果!!
    屆時..看誰贏!!
    別到時候苦了消費者....


  2. #72

    新生報到

    註冊日期:06-08-2011
    文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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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0篇文章中獲得 0個感謝
    引用 作者: 吉米丘 查看文章
    所以,我說恭喜大家

    最後結果就看Apple的退款申請頁面怎麼做了

    若跟現在一模一樣,一樣要填原因,那就白幹了

    若比現在簡化到極限,例如只要填訂單號碼跟APPLE ID,不用留下原因或是藉口,那才是真的「無條件退款」

    不然,跟以前都一樣,那不是很悶嗎?
    1現在同意的是七天無條件退款,即使未來有原因欄要填就填nil不就好了,若apple不受理麻煩的是台北市政府和apple,對我們又不會有損傷,為何好像是要看市政府的好戲那種怪怪的心態呢?不懂!
    2我想正常情況下每個人下載有付費的app後,至少都會先去使用他的吧!像板主如此有錢拼命下載付費軟體卻在七天內不去點他的人,應該不多了吧!另ㄧ個假設!如果你都如此有錢那你應該就不會像我們這樣怕踩到地雷而希望無條件退費的七天緩衝期吧
    此篇文章於 07-14-2011 22:25 被 petergwo 編輯。


  3. #73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5-09-2008
    文章:107
    謝謝你: 0
    在 1篇文章中獲得 1個感謝
    想請問依下
    {....自您取消購買時起,您不再被授權繼續使用該產品,此項權利不可拋棄。」
    大家對這句話的解讀是啥


  4. #74
    DarkFat 的頭像

    管理團隊

    註冊日期:03-06-2008
    文章:937
    謝謝你: 33
    在 81篇文章中獲得 172個感謝
    引用 作者: duo196 查看文章
    想請問依下
    {....自您取消購買時起,您不再被授權繼續使用該產品,此項權利不可拋棄。」
    大家對這句話的解讀是啥
    就是退錢了不能再買,不然每七天買一次,那就真的爆了。


  5. #75
    DarkFat 的頭像

    管理團隊

    註冊日期:03-06-2008
    文章:937
    謝謝你: 33
    在 81篇文章中獲得 172個感謝
    引用 作者: BossBally 查看文章
    政府想吃蘋果?別以為真的吃到了蘋果...
    吃到的,不一定是一顆毒蘋果!!
    屆時..看誰贏!!
    別到時候苦了消費者....
    不需要這樣負面的?
    何不一起努力,讓,現在,未來,永遠,政府都確認為國人爭取最大權益?

    沒人受了苦吧?
    若是能與國人一起為本土法令尊嚴而苦,跳到HTC+翻牆我也覺得還好....

    難道有人希望政府是親外商屁股的官商狂勾結?


  6. #76
    atlaswu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11-2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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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DarkFat 查看文章
    就是退錢了不能再買,不然每七天買一次,那就真的爆了。
    退了錢不能再買,這個限制有點不合宜...
    退了貨等到軟體改版(也許修正了我不喜歡的功能或是加入我需要的功能),可不可以再買?


  7. #77
    DarkFat 的頭像

    管理團隊

    註冊日期:03-06-2008
    文章:937
    謝謝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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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atlaswu 查看文章
    退了錢不能再買,這個限制有點不合宜...
    退了貨等到軟體改版(也許修正了我不喜歡的功能或是加入我需要的功能),可不可以再買?
    很難大家都開心的。

    也許大家可以討論:

    1. 軟體是否須鑑賞期?是否分類?該有多久?
    2. 保護廠商的機制(已現為例:不要有人每七天買一次),該如何?
    3. 消費者退費的因素已由廠商改版解決,該如何保護消費者?

    若是很容易大家可以討論出共識,那我相信有管道反應。
    若是大家很不容易可以討論出共識,那妳就知道政府努力過了。

    個人在本事件不覺得任何規範較好/壞,只是支持政府執法。
    不論是對股溝,還是啊婆。


  8. #78
    atlaswu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11-20-2007
    文章: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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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DarkFat 查看文章
    若是大家很不容易可以討論出共識,那妳就知道政府努力過了。

    個人在本事件不覺得任何規範較好/壞,只是支持政府執法。
    不論是對股溝,還是啊婆。
    「只是」支持政府執法?
    偏偏我對政府執法向來沒信心

    很多社會議題都是官員便宜行事
    或落於民粹和選票考量
    做出來的決策不見得最符合公眾利益
    (很多時候較偏政治利益)
    這次向手機應用程式下刀
    我就覺得本質上是便宜行事...
    此篇文章於 07-15-2011 00:17 被 atlaswu 編輯。


  9. #79
    DarkFat 的頭像

    管理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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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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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atlaswu 查看文章
    偏偏我對政府執法向來沒信心
    很多社會議題都是官員便宜行事
    ...恕刪
    不是說所有法都是好法,不是說政府永遠是對的,但是依法執法是職責。

    你可以在警察不抓賊時嗆他、指責他。但你不該因為他曾經不抓,當他好好抓的時候把舊帳翻出來變成他好好抓也變成是錯誤。

    有許多爛法,甚至這鑑賞7天是否好用,都可以討論。
    X的我姑姑也被他XX法律系金光黨整過搞得我超想去燒警察局。可是,警察杯杯也只能依法行事....

    只是,這裡的主題是Apple七天,就事論事,本事件,個人偏向支持政府做法。
    搞這個飛機,還要得罪兩大外商,不便宜吧?
    此篇文章於 07-15-2011 00:40 被 DarkFat 編輯。


  10. #80
    atlaswu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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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則新聞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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