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Steve Jobs的減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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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11 #1
同步分享於:Gene的異想世界
Steve Jobs的減法原則
最近Gene在Forbes(富比士)的網站看到了一篇關於講Apple教主Steve Jobs 的文章,覺得還不錯,來跟大家分享,以下是Gene的翻譯,如果想看原文,可以去Forbes(富比士)的網站看:點我看原文
史帝夫 賈布斯:扔了這癟腳的東西
蘋果(Apple)最近超越了谷歌(Google)成為了全世界最有價值的品牌,很難想像一個世界頂尖品牌的商品就這樣放在小小的桌子上,當然,部份是因為蘋果(Apple)如此的成功,這家公司專注地在製造簡單優雅,而且種類少的產品上。
當我在為「The Innovation Secrets of Steve Jobs」一書撰寫而研究時,得到了一個故事,讓人可以略窺Steve Jobs與他創辦的公司如何能達成今日的成就。這個故事來自Nike的CEO Mark Parker剛上任不久時,Steve Jobs與他的一通電話。
(Gene:Mark Parker是Nike第三任的CEO,設計師出身的他,讓Nike渙然一新,上任五年內,大幅改造公司,還讓公司市值增長了2倍,想知道更詳細的資料可以上Google去搜尋)
Parker:「你有什麼建議嗎?」
Jobs:「只有一件事,Nike做出了一些世界上最棒的東西,讓人愛不釋手的產品。但同時也做出了一堆垃圾玩意。扔了那些癟腳的東西吧,專注在好東西上就好。」Jobs說到這邊就停了下來。
(Gene:Nike藤原浩fragment design x Nike Sportswear的Air Footscape HF TZ鞋款)
接著,Parker用笑聲掩飾了此時的尷尬,但是Jobs沒有,他是認真的。
「他說的完全正確,我們必須要改正這點。」Mark Parker說到。
Parker的「改正(edit)」並不是指再設計感方面,而是指業務決策的內容。(改正)同時也引導出了偉大的產品設計與有效率的溝通。
Steve Jobs說:「一般人認為,「專注」代表對你必須要專注的事物上說『Yes』,但是那並不是全部。這同時也是對上百個好主意說『No』,所以你必須要仔細謹慎地挑選。我最驕傲的事情,是那些我沒有做的,而不是那些我已經做的。創新其實是對1,000件事情說『No』。」
無論是在產品設計、經營策略,是的,還有溝通與展示上,減法往往能夠給予事物更多的價值。
2008年10月,Apple推出了新一代的MacBook筆電。Apple的設計領袖 喬那森,艾維(Jonathan Ive)告訴大家,蘋果新的鋁合金一體成型(Unibody)機身設計,減少了電腦上60%的主要結構零件。
(Gene:2008年當Steve Jobs從牛皮紙袋拿出MacBook Air,顛覆了一般筆電厚厚重重的印象,形成了一種潮流)
減少零件數量自然使得機身更薄。而與平常預期的正好相反,減少零件數量讓機身有了更大的強度與剛性─電腦變得更為耐用。
Ive這樣說到:「我們不斷去嘗試、去找出一個非常簡單的解決方案,這讓我們可以更清楚地去理解物體的本質。」
自從我的書出版以來,常常有人問我這樣的問題:「任何人都可能像Apple一樣地創新嗎?」其實答案很簡單:「雖然任何人都可以學習Apple創新的原則,不過很少企業有勇氣這樣做。」
在1998年,Jobs將一個公司的產品數量由350個減少到10個,這是需要勇氣的。
在iPhone上,Jobs將智慧型手機正面的鍵盤與按鈕替換為一個大螢幕,這也需要勇氣。
Apple將多餘的程式碼去除,來讓Snow Leopard更穩定可靠,這也需要勇氣。
Apple在每次主要產品更新時,在網站首頁只放上一個新產品,這也需要勇氣。
讓iPad這類產品能夠如此簡單,連小朋友都能輕易使用,這也需要勇氣。
同樣地,每次Steve Jobs 演講時,在幻燈片上屏棄所有的文字,只留下一個詞這也需要勇氣。
航空先驅安東尼.聖修伯里(Antoine de Saint-Exupéry)也許已經總結了Apple的哲學:
(Gene:安東尼.聖修伯里是知名童書小王子(Le Petit Prince)的作者,是一個飛行家也是作家)
「當一個設計師知道他已經達到完美時,不是因為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添加,而是因為再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拿走。」
客戶們的需求很簡單,而要達到簡單,需要去除任何會影響到使用者體驗的元素─無論是在產品設計、網站導航、市場行銷、廣告素材以及發表時的幻燈片。比說「Yes」更常說「No」。還有,扔了那些癟腳的東西。
文章到此結束了,看完Steve Jobs的減法原則,你是否有些收穫呢,希望能對你有些幫助
同步分享於:Gene的異想世界此篇文章於 05-17-2011 23:29 被 gene117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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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11 #2
嗯 ... 令人省思的一篇文 !!
想起約莫10年前的老闆說過的 : 成功的產業 , 都是從Never say no to customer 轉變成 Let customer can not say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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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11 #3
看完想了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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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11 #4
簡單 就是一種美
完全點出了她做事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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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11 #5
通常都是嫌產品線不夠多樣化
從來沒碰過有勇氣減少自家產品線
因為未知減少後是否還能生存
Steve Jobs的apple成功模式應該很難在其他公司複製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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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11 #6
台灣一些品牌廠商, 真應該好好看看這篇文章
品牌的偉大根基於偉大的產品, 但消費者真正看到的/感受到的是產品後面, 品牌的靈魂
"機海戰術"是短時間衝高營業額的最快方法, 但卻是一種嚴重消耗你品牌價值的不歸路
消費者買到的都不是"你公司當時最好的產品", 是一種嚴重背叛消費者選擇的行為,
講好聽是你讓消費者選擇, 但事實上是你太貪心, 你想吃掉所有可能市場. 但可能嗎?
我們常聽到一句諺語, "上帝關了一扇窗, 會為你打開另一道窗"
但對品牌來說, 可以改為" 當你開了一道門, 顧客會為你關上另一道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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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11 #7
化繁為簡,知易行難!
蘋果的故事跟賈伯斯的設計理念大家都耳熟能詳
但無數產業的管理階層將之奉為信條,真的正確嗎?
大部份製造業的研發邏輯都還是停留在me too的階段。
設計不足創意有限的產品如何化繁為簡?
蘋果(或是說Steve Jobs)的成功是萬千企業中的特例,確有其不平凡之處。
但企業真正要學的應該是怎麼建立自己的文化跟核心價值,並不是有樣學樣。
媒體粉絲一昧的吹捧、其他產業的盲目跟風,造就了各行各業產品只學到形而不及意的結果(現在每個新產品或服務都喜歡"唉唉"叫)
勝利者成功的故事固然深植人心,但並非人人可以信手拈來,成範本作捷徑。
須知每個成功的背後都有著無數畫虎不成反類犬的失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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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11 #8
確實是個很好的思考方向,
不過, 個人認為不同產業不同環境的成功方程式還是有所不同, 蘋果的成功
某個程度可能代表近年在 隨身聽/手機 這領域上的成功
但是放眼望去, 對於其他業界的領頭羊來說, 或許具有參考價值但不見得有成為核心理念的必要。
再者, 若以不同觀點來檢視, 雖說看起來是簡化, 卻是在看不到的地
方複雜化, 我想這實際上不只是減法而已。
當然啦, 蘋果的成功是有目共睹的, 不過我相信此文的觀點只是蘋果成功拼圖
中的一塊而已, 應該有更多不為人知的眉眉角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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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11 #9
品牌廠商要先弄清楚 到底是在做"品牌" 還是在做"馳名商標"
這兩個概念天差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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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11 #10
把350個產品減少到10個!!!是有多少企業敢這樣做?通常都是要越開發越多越好客戶的胃口也會越來越大!
但其實減法原則!把最少的做到最好應該才是品牌經營之道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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