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人們對於室內樂的印象 (期待) 多半偏於安逸、舒坦,以及容易聆賞等特質。然而在布氏的音樂觀,其音樂是需要結合熱情與感性,其中情感方面是需要嚴謹但自然的分析,反覆咀嚼醞釀而成的音樂結構。因此布拉姆斯的音樂聽起來總不是那麼輕鬆寫意,時而親切易懂時而隱晦莫名,多少需要相當的聆賞深度與同理心,方能理解音樂其中的「幽默感」與「樂趣」所在。
那為何布氏的音樂會有著多樣貌的特質? 這點我們必須從他的生活創作背景來看,基於純粹知識方面的說明,個人在此就做個相關的介紹,供各位日後欣賞布拉姆斯的作品時有個概略方向和參考:
布拉姆斯 (Johannes Brahms, 1833~1897) 在西洋音樂史中代表著德奧古典精神最後的光芒,他和巴赫 (J.S. Bach, 1685~1750) 與貝多芬 (L.V Beethoven, 1770~1827) 合稱德國3B,代表著德奧音樂體系的正統地位。
其中布拉姆斯所處的時代,正是音樂思潮新舊交替的階段。十九世紀中後葉個人浪漫主義與民族音樂的興起,漸漸衝擊自貝多芬時期以來德奧文化為中心的思想。Brahms 音樂創作大抵上堅守著德奧音樂精神傳統,但多少也順應了時代背景 (註1),融合了許多的民謠元素,使得作品主題更具歌唱性,到了晚年更將個人遲暮的心境與童稚單純的情感一同融入其中,不少傑出的室內樂作品便是他晚期的代表。
因此布氏的音樂相較於同時期的作曲家,有幾點現象是值得玩味的:
1. Brahms 始終未曾有寫歌劇的意圖,即便他寫了很多聲樂作品,但規模通常不大。德意志安魂曲 (作品45) 已經算是他寫過聲樂相關作品中,規模數一數二了,但仍遠小於一般歌劇的規模,且平實莊重的風格也有異於當時追求自由多變的主流。然而當時的歌劇已經蔚成普遍的新潮,連帶自由平等的思潮,藉由歌劇以及日後的舞台劇,慢慢普及於當時的平民社會。
2. 作品取材深受民謠風格影響,因此旋律時常表現出熱情與詼諧,受到北德民謠和吉卜賽風格影響為主,這點尤其在晚期的室內樂表露無遺,親切、樸實、孤寂是其中的重要特徵。
3. 室內樂作品佔了相當的比重,連同不少的聲樂作品在內,反觀管絃樂的數量比較少。除了四首交響曲、序曲與協奏曲之外。事實上 Brahms 很晚才開始著手於管絃樂的創作,很大的原因出自於舒曼 (R. Schumann, 1810~1856) 等人對他「繼承貝多芬精神」的期待,造成他心中遲疑不決的創作壓力,一直到德意志安魂曲 (作品45) 的首演成功才逐漸擺脫,最終逐步完成了許多重要的管弦樂傑作。Brahms 年輕時創作信心不足的階段,主要透過大量的室內樂或器樂相關的奏鳴曲創作,來彌補並逐步累積未來創作事業的自信。
布氏的室內樂涵蓋的範圍,就器樂而言種類不算多,主要為鋼琴、弦樂器、聲樂以及晚期常使用的豎笛。由於他終其一生都有室內樂創作的習慣,因此可以透過作品之間的比較,理解布氏音樂的趣味與心境的變遷。Brahms 的作品一向帶有濃郁的抒情色彩、戲劇性的音樂情緒變化、豐沛的民謠親和力以及獨樹一幟的秋思。
註1: 另一種說法是 Brahms 自小出身貧寒,為了維持生計在酒吧演奏,長時間接觸大量的民謠所致。
說了這麼多(好像一直都這樣XD)
講再多倒不如實際聽比較快
先來試試這個樂章: C 大調第二號鋼琴三重奏 (作品87) 第一樂章
僅僅一個樂章就大致包含了布氏音樂的重要特徵: 廣闊、優雅、懷舊、包容、探索、嬉戲、忿狷、哀愁等多變情緒的組成
這個也是經典之一: g 小調第一號鋼琴四重奏 (作品25) 第四樂章
典型的吉卜賽風格所構成的舞曲樂章
至於這段更是代表布拉姆斯的晚年: b 小調豎笛五重奏 (作品115) 第四樂章
僅僅是主題與變奏,但心境的滄桑已說明了一切,聽完這段後相信應該沒有幾個作曲家比布拉姆斯更懂得秋天的滋味
還有這段也不容錯過: d 小調第三號小提琴奏鳴曲 (作品108) 第一樂章
主要描述布拉姆斯晚年遭遇周圍親友的離世,其心境的孤寂苦悶和憤恨
最後來這段: a 小調豎笛三重奏 (作品114) 第一樂章
布拉姆斯晚年很喜愛豎笛,為它寫了不少傑出的室內樂,這首是其中的代表,後人也有把它改寫成弦樂版本的鋼琴三重奏,照樣動人好聽
當然還有很多好聽的段落,就等著各位日後慢慢挖掘嘍
布拉姆斯的音樂總是越聽越有味道~這點我是很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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