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禁止個人或是店家在版上利用各式名義販售團購代購 - 第2頁 - iPhone4.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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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
    吉米丘 的頭像

    勸敗大魔王

    註冊日期:09-20-2007
    文章:50,710
    謝謝你: 9,906
    在 6,551篇文章中獲得 48,051個感謝
    引用 作者: markteng77 查看文章
    看來果然是bumper出問題....
    也不全是那個問題,那個金額相較之下小很多很多...


  2. #12
    luvhuangwen 的頭像

    管理團隊

    註冊日期:03-31-2010
    文章:5,753
    謝謝你: 148
    在 9篇文章中獲得 13個感謝
    引用 作者: markteng77 查看文章
    看來果然是bumper出問題....
    不是...
    如果只是bumper還好...
    嘆... 一言難盡啊~
    只能等被害慘的苦主的"被騙開箱文"了~
    替他禱告


  3. #13
    skyeyburg 的頭像

    阿志

    註冊日期:02-28-2010
    文章:361
    謝謝你: 1
    在 6篇文章中獲得 23個感謝
    我提出一些看法,
    以及別站處理的方式
    看看吉米兄同不同意

    1.團購是需要申請通過才能實施
    (畢竟人喜歡一起買,便宜買)
    2.金額費用統一由站上收取,
    發行人給站上Total:5%手續費用(不過分,利用站方資源需要給一點維護費用)
    (等到貨物到了再給發起人貨款)
    如果所需貨物費用金額太大,金額訂金三成給發起人
    其餘七成給站方代為保管,等到貨物到了再給發起人七成貨款

    (金額訂金三成給發起人)需要傳真身分證影本與其他證件影本
    (發起人自行墊付貨款)不需要傳真身分證影本與其他證件影片

    如果金額訂金三成而發起人卻跑掉
    站方只能退回七成給團購人
    剩餘三成有請警察先生追回


  4. #14
    j46g629h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10-15-2008
    文章:1,272
    謝謝你: 13
    在 4篇文章中獲得 12個感謝
    引用 作者: skyeyburg 查看文章
    我提出一些看法,
    以及別站處理的方式
    看看吉米兄同不同意...
    我覺得更不可行
    到時會讓別人又說網站又賺錢之類的話
    有糾紛連吉米也要一起負責
    誰想做這個阿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吉米說的那個事件是誰


  5. #15
    randy0722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11-22-2008
    文章:4,132
    謝謝你: 4
    在 6篇文章中獲得 9個感謝
    是不是iPhone代購?


  6. #16
    skyeyburg 的頭像

    阿志

    註冊日期:02-28-2010
    文章:361
    謝謝你: 1
    在 6篇文章中獲得 23個感謝
    引用 作者: j46g629h 查看文章
    我覺得更不可行
    到時會讓別人又說網站又賺錢之類的話
    有糾紛連吉米也要一起負責
    誰想做這個阿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吉米說的那個事件是誰
    在團購之前就已經講明白了

    金額太大就算有糾紛可以追回七成費用
    其餘三成只能靠警察
    所有金錢都是站方控管

    另外發起人需給站方5%手續費,畢竟沒人想做白工
    反正團購只是讓大家有一個管道購買
    如果造成不能團購,也沒關係全部封鎖起來


  7. #17
    Hiraku 的頭像

    皮樂

    註冊日期:06-12-2008
    文章:13,852
    謝謝你: 561
    在 1,028篇文章中獲得 5,840個感謝
    所以bumper那個一百塊的也要騙喔


  8. #18
    ss8800411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6-30-2010
    文章:1,350
    謝謝你: 49
    在 20篇文章中獲得 29個感謝
    引用 作者: markteng77 查看文章
    看來果然是bumper出問題....
    不會我是受害者之一吧


  9. #19
    knightyf601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5-26-2010
    文章:75
    謝謝你: 0
    在 1篇文章中獲得 1個感謝
    我覺得阿 加入惡魔島最實在


  10. #20

    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9-10-2010
    文章:315
    謝謝你: 5
    在 24篇文章中獲得 34個感謝
    引用 作者: skyeyburg 查看文章
    在團購之前就已經講明白了

    金額太大就算有糾紛可以追回七成費用
    其餘三成只能靠警察
    所有金錢都是站方控管

    另外發起人需給站方5%手續費,畢竟沒人想做白工
    反正團購只是讓大家有一個管道購買
    如果造成不能團購,也沒關係全部封鎖起來
    你想累死吉米嗎....
    想像一下吉米家都是大家團購的東西....
    惡魔島就秒殺了
    更何況是不必繳年費的普通區...
    想把吉米家變倉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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