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香港和記電信合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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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08 #1
很多人想知道,到底從香港買出來一隻iPhone3G要花多少代價
今天我們的歐陽夥伴,就分享了他的「合約」
讓大家了解,到底,是怎麼「搞」的
帳單上明白寫著
手機價格:HK$138
預繳費用:HK$5,322
回贈期數:HK$221 x 23 months & HK$239 x 1 month
合約期限內選用的基本月費:HK$498 x 24 months
手機分期計畫:
賠款: $498 x 24 months
註: with contract must add HK$18 sms pack (intra 10000 inter 40)此篇文章於 07-15-2008 10:55 被 吉米丘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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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08 #2
香港有雜誌算過$498月費購買iPhone,兩年共要付港幣12xxx,好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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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08 #3
更正...
吉米po的是"合約"/"合同"(contract)
不是"帳單"(bill)吧...此篇文章於 07-15-2008 10:55 被 吉米丘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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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08 #4
這有點難算耶!
預繳的5322 會在未來24個月內還給您,不去算HK5322 因預繳而損常的利息的話,其實是繳了 498*24 -5322 + 138 = 6768 (約NT26,360 -16G), 其實如果您所用的通信費有約HK498的話那其實只付了HK 138 + HK5322 損失的利息 (約HK324)。
PS: HK 498 約 NT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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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08 #5
所以照夥伴的說法
一個月後解約,除了損失5322元之外,還要繼續繳清剩下23個月的498元月租費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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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0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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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08 #7
這裡更貴
(69.99*24[2年合約]+299)*1.085(tax) U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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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08 #8
這得要看賠償條款的定義與合法性了,並非所有的賠償條款都合法,不然台灣的卡奴事件也不會演變至今,基本上來說,剩下23個月的月租費需扣掉5322元才合理! 當然 The 3 不一定會這樣和您定,可能會要求您賠償,但他也不一定會贏。這樣有點難懂,我舉個例說明:
公司請您上班談好2年合約,附約是每年年終多別人2個月。(假設是10萬好了)但如果毀約要賠償100萬 (這裡面當然有細項說明100萬的計算基礎),您做了一年半後要離職了,您收到了公司要求依約賠償100萬,最後這家公司輸了,因為法官說,賠償的金額基本上不得超過已享的利益,所以只要賠10萬加一點利息。
所以說: 如果要求在已收了預收金下又要求付清所有23個月的基本月租費是不合理的,因為我沒有享有那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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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08 #9
我看3的網站,一張香港身份證只能訂一支iPhone。吉米,需要我從香港帶什麼資料回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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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08 #10
這是我的賣身契嗎,
二年好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