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揭發挨告 不起訴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蔡百靈/台北報導〕前輔仁大學日文系講師何啟宏,因該校進修部學生陳俊達在PTT八卦版上發表,「利用職務之便把妹、始亂終棄、劈學生,還跟何潤東同姓」等言論,自認名譽受損而告陳俊達,但台北地檢署認為陳所言屬實,予以不起訴,反而痛批提告的何啟宏,為人師表卻罔顧同居女友,把別的女學生搞大肚子後叫她墮胎,再拋棄她,私德已缺,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PO文挨告的陳俊達昨不在家,不過他出庭時曾向檢方表示,當時是在輔大參加暑修及開學後,聽到學生說何姓男老師把妹、跟女學生交往,還始亂終棄,他不認識何老師,也不知道何對誰始亂終棄,他只是想了解師生戀有無道德或法律上責任,是否屬可受公評的問題,才會PO文。
陳生父親︰兒仗義執言
陳生的父母昨表示,他們是虔誠佛教徒,反對墮胎,兒子只不過仗義執言,又沒指名,是何啟宏自己對號入座,何況檢方調查證實孩子沒亂講。
輔大已解聘何啟宏
輔仁大學公共事務處昨回應,何啟宏去年被檢舉後,學校兩性平等委員會建議解聘,校方立即另聘講師取代,何啟宏離開輔大已一年多;記者昨赴何啟宏住所採訪,按鈴無人應門。
檢方指出,何啟宏92年就讀輔大翻譯研究所期間,和女同學交往後同居,98年底,何擔任輔大日文系兼任講師期間,又和進修部英文系女學生秘密交往,多次發生性關係,還讓對方懷孕,何卻質疑不是他的種,男女因而爭執,99年1月何陪女學生到醫院用藥物流產。
檢方說,何啟宏的同居女友後來發現他講電話神色詭異,何才坦承和女學生發生關係,何後來和同居女友、女學生相繼分手,女學生向輔大校方揭發此事。
承辦此案的女檢察官邱舜韶,過去專辦婦幼案,去年她產下一對雙胞胎,深刻體會初為人母的喜悅,對於有人劈腿又帶女友墮胎,她直言不可取。
轉至yahoo~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2ysm9.html
機緣之下我看到這位老師跟她所教導的學生聊天
(剛好這位老師教的學生是我女友啦> < 幸好沒受到毒手,有的話也不是我女友了
在這件事未爆發之前輔大就在傳,其實大家都知道
話說我女友他有一位同學很喜歡這位老師,but這位老師卻喜歡另一外女學生,一直約另外這一位女學生出去吃飯,況拒絕另外一名學生,在這段時間上面那件事情是進行式。
讓我覺得身為一個老師道德表準是這樣子,似乎不太好(這樣子會對老師要求太多嗎?
話說在某一天我女友用我電腦上fb剛好這位老師
密我女友,聊甚麼我忘了只知道後來聊到這件事情,就是有女友又跟女學生搞再一起
老師不愧是老師,搬出滿多道理的,覺得自己沒有錯(劈腿沒錯,所以是變相教導大家要劈腿嗎?
還說謠言止於智者~~

騙誰啊!!
po出這篇報導,我只想說我為自己真的很難過,因為當初知道這件事情我就想要po到網路上面希望更多人認清楚事實,但是卻因為我女友說不要去淌這混水,避免被告,看見陳俊達這個為了正義而冒險就覺得很佩服他,也希望這社會有多一點正義,法律也可以多一點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