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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011 #1
故事是這樣的,就在十分鐘前我接到一通夥伴的電話,
電話內容簡單來說是他朋友撿到一隻iPhone4,在一個月前拿給他請他恢復成原廠韌體,(這過程有沒有收費我不清楚)
夥伴或許心理有數他的朋友打算恢復成原廠韌體後就當作一台全新手機去私用。
不料,一個月後夥伴的朋友被警察找上門,說他的iPhone為失竊手機,請他到案說明,
也理所當然的,這位夥伴就被質問了。
不是已經恢復成原廠韌體了嗎?為什麼警察還是找得到?
夥伴的朋友他們的下場會是什麼呢?
好吧,或許夥伴已經嚇到了,所以打電話過來問我怎麼會這樣?
各位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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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手機有一個玩意兒叫作 IMEI(國際行動設備識別),這是隨著原廠出廠所附上的識別碼,
你可以看看你的包裝盒或者是設定 > 一般 > 關於本機。
基本上我們辛苦的警察伯伯可以透過這個碼去尋找我們的iPhone。
這個碼就如同手機的身分證哦!!!
至於他們的下場呢 ...
能跟物主和解就和解,堅持要告的話:
第三百三十七條(侵佔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才五百元?嫌少?沒關係,還有一條電信法可以告:
第五十六條(違法盜接電信設備或變造電信器材之處罰)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製造、變造或輸入電信器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供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電信器材者,亦同。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犯罪之用而持有前項之電信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幾百萬幾百萬有被嚇到嗎?希望是有的。
這部分如果我們的黃沛聲律師有看到這篇文章,誠摯的邀請您為我們補充說明一下相關罰則與法律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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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所以呢,
撿到手機不要耍小聰明把韌體恢復一下就想要占為己有,還是查得到嘿 ...此篇文章於 11-17-2011 20:29 被 海寧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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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011 #2
所以撿到,把它當iPod touch用應該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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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01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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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011 #4
只能說人心險呃!!!
但畢竟人有私心是一定的!!!
只看自己能不能過得了良心那一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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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011 #5
我一位女性朋友~他上星期六把它買不到一個星期的IPHONE4S弄丟了~那請問要怎麼用IMEI找到呢?? 純粹好奇警察怎麼靠那個找到失竊手機???
我有叫我朋友~千萬千萬~不要把IPHONE4S的盒子丟了!!因為上面有那些重要的識別碼!!
(也已經報警了~不過目前應該是放棄了~因為到現在都過了一個星期多~還是沒消息~我也不敢問她說有沒有任何消息~)此篇文章於 11-16-2011 03:40 被 johnchau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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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011 #6
上首頁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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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011 #7
所以記得撿到手機要賣到對岸去就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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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011 #8
現在的人良心去哪了??
就算送去警察局 會不會被拿去估價後
再要求賞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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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01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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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011 #10
IMEI碼手機打出去的門號好像會記錄,所以電信業者應該也有紀錄,警察也才查得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