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首例!內側車道時速100 國道開罰 - 第4頁 - iPhone4.TW

會員登入



第4頁,共5頁 第一第一 12345 最後最後
顯示結果從 31 到 40 共計 44 條
  1. #31
    cg1688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2-26-2008
    文章:534
    謝謝你: 68
    在 25篇文章中獲得 43個感謝
    早就應該揍樣囉~

    而且要是要抓

    更應該嚴格一點

    讓大家都養成習慣....


  2. #32

    剛加入我們

    註冊日期:11-16-2008
    文章:18
    謝謝你: 0
    在 0篇文章中獲得 0個感謝
    引用 作者: sin0287 查看文章
    重點是,當你發現後車比你快的時候,就要讓道,不管你當時開 80還是 180..... 要養成這種習慣。
    完全正確!非常同意!
    我從來不發言的,但看到這篇回文,一定要大力支持一下!
    台灣真的太多人不知道「超車道」的精神與設立目的了,很多人自認為:我都已經開到高速公路最高速限110了,為什麼要讓?要超自己從右邊慢車道鑽吧!
    錯錯錯!超車道就是留給有需要超車的人使用,他也許有婚喪喜慶的需要,說難聽點,也許家裡有人往生了,你自己何嘗不會有急需的時候?當別人佔著不讓時,不巧右邊慢速車道也有車時,你哪裡都不能鑽,豈不氣死?!
    簡單說,就如大大所說,不管時速80或180,只要有人比我快,我就該讓出啊!
    唉……台灣國道上,幾乎沒有人知道這道理,一個怪現象就是,內側車道幾乎擠滿了慢速車,真想開快還必須從外側車道走,且外側常常沒車,大家偏愛往裡面的內車道擠,然後硬是不讓出,可惡透了!
    此篇文章於 03-12-2012 15:04 被 toughardest 編輯。


  3. #33
    shanchieh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1-05-2010
    文章:179
    謝謝你: 18
    在 13篇文章中獲得 15個感謝
    按照樓上的講法。內車車道不是「超車」車道了,是專門提供「違規超速」的車道摟.....我在內側,限速 110 ,我都開到 112 了,已經算是違規了(我有定速裝置),你還要超我車!!

    雖然我痛恨烏龜車,路隊長。但是只要你是限速內「超車」或者行駛在最高速限的車輛。你就可以行車內側。但是通常我還是會行駛在中間。理由很簡單。如果前方有任何的突發狀況,我有機會可以向左或者向右閃避,看當時哪一方適合做閃躲。但是如果行駛在內側。就沒的選擇。


  4. #34

    剛加入我們

    註冊日期:11-16-2008
    文章:18
    謝謝你: 0
    在 0篇文章中獲得 0個感謝
    引用 作者: shanchieh 查看文章
    按照樓上的講法。內車車道不是「超車」車道了,是專門提供「違規超速」的車道摟.....我在內側,限速 110 ,我都開到 112 了,已經算是違規了(我有定速裝置),你還要超我車!!

    雖然我痛恨烏龜車,路隊長。但是只要你是限速內「超車」或者行駛在最高速限的車輛。你就可以行車內側。但是通常我還是會行駛在中間。理由很簡單。如果前方有任何的突發狀況,我有機會可以向左或者向右閃避,看當時哪一方適合做閃躲。但是如果行駛在內側。就沒的選擇。

    我不懂你為什麼不讓人超車?這問題的點不在於你開多快,就像我同意的我樓上那位大大的說法"不論時速80或180,只要後方車輛比我快,就該讓!"的道理一樣。
    問題是在於,"讓不讓出超車道給需要的人用!",你一樣可以繼續開你的112,但請往右靠到另一車道,讓後方需要快速通過的人過,你那麼愛內側車道,別人通過以後你再回來就好了嘛。不要硬卡著別人,他超速違規留給國道警察去擋去攔,他也許有他真正的理由或狗屁不通的理由,留給他跟法官或警察解釋去。而台灣道路常出現爭執與衝突就是因為你明知道後面有人要過,你偏不讓,擋的人家火都來了、情緒控制不了而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能不能換個角度想,換成你有需要,我前面不是已經說了嗎?你不氣嗎?你會乖乖認命摸著鼻子跟著別人屁股後面不超不快嗎(剛好右邊車道也有車子,想鑽都過不去,前方車輛跟你一樣心態,老子都112了,你還想怎樣?抱歉,不讓!)?還是要超要鑽自己找空隙?哪一個才對?
    你會選擇行駛中間也就跟我的堅持不謀而合,你說有機會可以向左或向右閃避,不就是因為如果你前面的車輛比你慢,你可以向其他車道超前嗎?(但要超車都是往內側車道,外側留給慢速或大型車輛用)當然我知道你不只是為了超車,也是怕有突發狀況,可選擇閃避的車道比較多也是原因之一,我懂,我都懂!
    但超車道就是如此,盡可能保持暢通留給需要快速通過的人,但是如果全線塞車另當別論(再想想ETC設立在最內線的目的,不就也是要快速通過嗎?設在最外車道,都是大型慢速車,還有意義嗎?)。
    替別人想想,別想著自己"我已經夠快了,讓個屁?",可見,你真的就是那多數的台灣人!難怪台灣高速公路塞!真的謝謝你們了!
    練就大家鑽車縫、找空隙一身好功夫…
    這樣解釋夠清楚嗎?大哥。真是求求你了…,難怪我在台灣開車真的沒有好脾氣過,真是被逼出來的。
    此篇文章於 03-15-2012 19:15 被 toughardest 編輯。


  5. #35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9-25-2010
    文章:180
    謝謝你: 0
    在 16篇文章中獲得 22個感謝
    引用 作者: toughardest 查看文章
    我不懂你為什麼不讓人超車?這問題的點不在於你開多快,就像我同意的我樓上那位大大的說法"不論時速80或180,只要後方車輛比我快,就該讓!"的道理一樣。
    問題是在於,"讓不讓出超車道給需要的人用!",你一樣可以繼續開你的112,但請往右靠到另一車道,讓後方需要快速通過的人過,你那麼愛內側車道,別人通過以後你再回來就好了嘛。不要硬卡著別人,他超速違規留給國道警察去擋去攔,他也許有他真正的理由或狗屁不通的理由,留給他跟法官或警察解釋去。而台灣道路常出現爭執與衝突就是因為你明知道後面有人要過,你偏不讓,擋的人家火都來了、情緒控制不了而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能不能換個角度想,換成你有需要,我前面不是已經說了嗎?你不氣嗎?你會乖乖認命摸著鼻子跟著別人屁股後面不超不快嗎(剛好右邊車道也有車子,想鑽都過不去,前方車輛跟你一樣心態,老子都112了,你還想怎樣?抱歉,不讓!)?還是要超要鑽自己找空隙?哪一個才對?
    你會選擇行駛中間也就跟我的堅持不謀而合,你說有機會可以向左或向右閃避,不就是因為如果你前面的車輛比你慢,你可以向其他車道超前嗎?(但要超車都是往內側車道,外側留給慢速或大型車輛用)當然我知道你不只是為了超車,也是怕有突發狀況,可選擇閃避的車道比較多也是原因之一,我懂,我都懂!
    但超車道就是如此,盡可能保持暢通留給需要快速通過的人,但是如果全線塞車另當別論(再想想ETC設立在最內線的目的,不就也是要快速通過嗎?設在最外車道,都是大型慢速車,還有意義嗎?)。
    替別人想想,別想著自己"我已經夠快了,讓個屁?",可見,你真的就是那多數的台灣人!難怪台灣高速公路塞!真的謝謝你們了!
    練就大家鑽車縫、找空隙一身好功夫…
    這樣解釋夠清楚嗎?大哥。真是求求你了…,難怪我在台灣開車真的沒有好脾氣過,真是被逼出來的。
    哀~自己修養不好,怪開車造成的,那門子的道理啊...我想台灣塞車的原因不是一堆人開的慢,都是脾氣不好的人造成的.


  6. #36
    lbahorng 的頭像

    愛用者

    註冊日期:04-27-2008
    文章:57
    謝謝你: 5
    在 3篇文章中獲得 5個感謝
    引用 作者: sin0287 查看文章
    重點是,當你發現後車比你快的時候,就要讓道,不管你當時開 80還是 180..... 要養成這種習慣。
    這樣說誤會很大,正確應是說內側為超車道,讓道是因緊急救難車輛有特殊任務時,其他車輛應優先讓道讓車輛通過。

    超車道解釋應為原來在中線道時,向左切換到內線超車用,同理,中線車道就是外側道的超車道。

    而不是內側要開快你就要讓道的邏輯,一般車輛超速都是犯法的不管你有天大的理由。


  7. #37

    剛加入我們

    註冊日期:11-16-2008
    文章:18
    謝謝你: 0
    在 0篇文章中獲得 0個感謝
    引用 作者: dearbearlai 查看文章
    哀~自己修養不好,怪開車造成的,那門子的道理啊...我想台灣塞車的原因不是一堆人開的慢,都是脾氣不好的人造成的.
    我以為這位老兄要回覆個什麼有條理有邏輯的大道理,原來只是要抓我語病而已,噗嗤…
    我住在美國幾年,每趟開車都相當開心愉快,可以輕鬆的左手握方向盤,右手緊握我空服員女友的手。你老兄仍然可以繼續抓我語病說我胡謅,因為反正你也沒看到我在美國開車的模樣,我知道。
    我前面兩則清清楚楚的把狀況模擬出來,讓各位有清晰的畫面想像,還將正反兩面與角色互換供你思考,換成你被擋,你是何感想?尤其你哪天真的很急的時候。(急著找休息站小解、加油、老婆生產、家裡婚喪喜慶等,或單純只想飆車都好),你真是標準的在路上想找碴的無知多數用路人。
    祝福你每次在台灣開車上路都被多數無知的台灣用路人擋道、卡位,你有急需時前方車輛永遠不讓出超車道,逼的你自己鑽空隙蛇行超車,你不打方向燈還好,一打方向燈,旁邊車輛加速補位沒人讓你變換車道,每次走外側車道就被併排停車及小綿羊擋道搶道,只好走內側跟一堆慢速車塞在車陣…
    我如果說「我想台灣塞車的原因不是一堆人開的慢,都是愛抬槓、愛找碴的人造成的」,不就跟你一樣毫無道理嗎?(但我的還有梗一點,愛找碴就大家下車拼死活,難怪塞!有道理吧!?)
    你典型吃飽撐著來抬槓,我有說錯的地方就針對謬誤之處辯證,而你不是,只是跳出來抓別人語病而已,毫無建設性。你老兄真是何必呢?為反對而反對!
    此篇文章於 03-16-2012 09:11 被 toughardest 編輯。


  8. #38

    剛加入我們

    註冊日期:11-16-2008
    文章:18
    謝謝你: 0
    在 0篇文章中獲得 0個感謝
    引用 作者: lbahorng 查看文章
    這樣說誤會很大,正確應是說內側為超車道,讓道是因緊急救難車輛有特殊任務時,其他車輛應優先讓道讓車輛通過。

    超車道解釋應為原來在中線道時,向左切換到內線超車用,同理,中線車道就是外側道的超車道。

    而不是內側要開快你就要讓道的邏輯,一般車輛超速都是犯法的不管你有天大的理由。
    1.公務車可以合法行駛路肩,一路暢通無阻,但也不是不能用最內側的超車道,近年,高速公路上多了好多紅布條標語「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這標語難道只是給那少數救護車看的?超車道專門開設給救護車、公務車的?!還是給所有需要超車的用路人?
    你有趣的地方在於,有點自掌嘴巴,不論公務車或私家車甚至你自己開車都一樣,大家在這裡討論的點,是「讓出超車道給需要的人用,不要持續佔用而不讓出,尤其前方沒車時」,管他什麼車,最內側就是給人超車用的!
    2.超速當然違規,但我前面其中一則說了,違規留給警察去擋去攔,你何必要擋著別人不讓呢?你因為他超速擋人家幹嗎?你想繼續開你的時速110,你可以如你所說向右邊一個車道靠,讓出來繼續維持你的110速度,要超的那位駕駛可以過,你既不擋人也沒因此減了速度,但我一說再說一講再講,台灣道路時常爆發衝突就是因為有人刻意被擋而不讓道,真是毫無道理!就像我前一則一開頭所說,你不讓到底為哪樁?人家說不定家裡有人往生了,我都說了,管他有什麼狗屁理由,一旦被警察攔下,讓他自己跟警察解釋去。
    3.請問,到底哪一條才是超車道?哪一條才能讓高速行駛的用路人可以順暢的通過而不需要蛇行於車陣中?到底哪一條車道啊?
    真是怪了,只有在台灣需要為了這種基本道理爭論不休,在國外大家都視為理所當然,無須多說。而台灣真怪,說了清清楚楚還看不懂就算了,有些人明知自己理虧,卻非要跟你鬥到頭破血流…
    此篇文章於 03-16-2012 09:03 被 toughardest 編輯。


  9. #39
    lbahorng 的頭像

    愛用者

    註冊日期:04-27-2008
    文章:57
    謝謝你: 5
    在 3篇文章中獲得 5個感謝
    引用 作者: toughardest 查看文章
    1.公務車可以合法行駛路肩,一路暢通無阻,但也不是不能用最內側的超車道,近年,高速公路上多了好多紅布條標語「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這標語難道只是給那少數救護車看的?超車道專門開設給救護車、公務車的?!還是給所有需要超車的用路人?
    你有趣的地方在於,有點自掌嘴巴,不論公務車或私家車甚至你自己開車都一樣,大家在這裡討論的點,是「讓出超車道給需要的人用,不要持續佔用而不讓出,尤其前方沒車時」,管他什麼車,最內側就是給人超車用的!
    2.超速當然違規,但我前面其中一則說了,違規留給警察去擋去攔,你何必要擋著別人不讓呢?你因為他超速擋人家幹嗎?你想繼續開你的時速110,你可以如你所說向右邊一個車道靠,讓出來繼續維持你的110速度,要超的那位駕駛可以過,你既不擋人也沒因此減了速度,但我一說再說一講再講,台灣道路時常爆發衝突就是因為有人刻意被擋而不讓道,真是毫無道理!就像我前一則一開頭所說,你不讓到底為哪樁?人家說不定家裡有人往生了,我都說了,管他有什麼狗屁理由,一旦被警察攔下,讓他自己跟警察解釋去。
    3.請問,到底哪一條才是超車道?哪一條才能讓高速行駛的用路人可以順暢的通過而不需要蛇行於車陣中?到底哪一條車道啊?
    真是怪了,只有在台灣需要為了這種基本道理爭論不休,在國外大家都視為理所當然,無須多說。而台灣真怪,說了清清楚楚還看不懂就算了,有些人明知自己理虧,卻非要跟你鬥到頭破血流…
    原來大家把超車道的意義,解釋成不管後車開多快都要讓道的意義?

    我說了超車道正確來講就是供超車使用,超車後請回來請習慣回到中線道..
    如果前方也有一輛車輛,一樣用最高限速的車輛跟以同樣行駛同一個內車道
    你也必須先回到中線 等待下次超車時再往內側道超車..

    依照現在的規定是使用最高速線且前方無車且不擁塞時可持續佔用內車道<------------這點我是不認同的.最好還是切回中線
    以利後方需要超車時可使用.



    只要用路者都秉持這樣的邏輯開車 我想開車是一件愉快的事情,這就是超車道的解釋.懂嘛?



    而你扯到後車快 前車讓 可以解釋成因有天大的理由,那乾脆上路肩不是更加有效率 不合法的事情就是被禁止 這樣還不懂?

    並沒有一條法規同意 一般人緊急救難時 可以無上限行駛高速公路跟上路肩, 請你開快的同時,也顧及其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吧

    另外,讓道行為如果包含你所陳述的那些狗屁理由,那請問 同時有好幾個人都是為了有重要事情要趕路,那是要比誰開的快 比誰先讓道嘛?

    當然不行阿...只是道德層面是可以被同情,但是規定不行就是不行

    以上就法規層面解釋給你聽..


    所以你說的讓道行為跟此法規無關,這是用路道德問題,台灣的確是有必要提昇用路道德跟行車禮貌.

    就像是在台北搭捷運 習慣靠右,讓緊急優先者從左邊通過,這是一種默契 不是規定 但是這是行人之間的默契跟車輛可不同

    最後 為了提昇用路禮貌,讓道是需要教育 , 但是我不同意用路者用任何狗屁理由來合理解釋前方需要讓道的行為..

    要超車請一樣回到中線 等待下一次超車....

    此篇文章於 03-16-2012 13:55 被 lbahorng 編輯。


  10. #40

    剛加入我們

    註冊日期:11-16-2008
    文章:18
    謝謝你: 0
    在 0篇文章中獲得 0個感謝
    引用 作者: lbahorng 查看文章
    原來大家把超車道的意義,解釋成不管後車開多快都要讓道的意義?

    我說了超車道正確來講就是供超車使用,超車後請回來請習慣回到中線道..
    如果前方也有一輛車輛,一樣用最高限速的車輛跟以同樣行駛同一個內車道
    你也必須先回到中線 等待下次超車時再往內側道超車..

    依照現在的規定是使用最高速線且前方無車且不擁塞時可持續佔用內車道<------------這點我是不認同的.最好還是切回中線
    以利後方需要超車時可使用.



    只要用路者都秉持這樣的邏輯開車 我想開車是一件愉快的事情,這就是超車道的解釋.懂嘛?



    而你扯到後車快 前車讓 可以解釋成因有天大的理由,那乾脆上路肩不是更加有效率 不合法的事情就是被禁止 這樣還不懂?

    並沒有一條法規同意 一般人緊急救難時 可以無上限行駛高速公路跟上路肩, 請你開快的同時,也顧及其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吧

    另外,讓道行為如果包含你所陳述的那些狗屁理由,那請問 同時有好幾個人都是為了有重要事情要趕路,那是要比誰開的快 比誰先讓道嘛?

    當然不行阿...只是道德層面是可以被同情,但是規定不行就是不行

    以上就法規層面解釋給你聽..


    所以你說的讓道行為跟此法規無關,這是用路道德問題,台灣的確是有必要提昇用路道德跟行車禮貌.

    就像是在台北搭捷運 習慣靠右,讓緊急優先者從左邊通過,這是一種默契 不是規定 但是這是行人之間的默契跟車輛可不同

    最後 為了提昇用路禮貌,讓道是需要教育 , 但是我不同意用路者用任何狗屁理由來合理解釋前方需要讓道的行為..

    要超車請一樣回到中線 等待下一次超車....

    我認同大大的意思,也正是我所要表達的原意,會扯到那些開快車的狗屁理由主因仍然仍然仍然出自於………
    台灣多數人喜歡佔用內側車道,而且不願意離開(偏偏毫無你所說的用路道德跟行車禮貌)。所以才換另一角
    度舉例,例如婚喪喜慶等等狗屁理由。
    回到最簡單說法,當然就是所有人都願意乖乖開在中間車道,要超車時才去使用最內側。可是問題就在於,在台灣,有嗎?沒發現國道上內線車道擠一堆車,現在大家要超車都自己向右方車道走,已經積非成是變成超車請鑽車縫了,認知不清的人就更認為,「我可以永遠佔用內線了,要超要快請自己去鑽!」
    所以才會說,即使你那麼愛內線車道沒關係,有人比你快,有需要超車,可以讓一讓嗎?(就別管他什麼理由了,擋著他幹嗎?)
    到底擋著別人不給人過的心態跟原因是什麼?
    我仍堅持,如果前方車輛比我慢,不管前方車輛時速是80或180,只要我比他快,他就應該向右靠讓出。
    我當然知道超速是違法,但請回到超車道精神以及這篇主題,還有為什麼被開罰的原因。
    試問,若我一路車速都比任何車快,我需不需要回到你堅持的中線,發現中線太多車比我慢,然後再走回內線去使用超車道,因此不斷蛇行換來換去?還是我應該一路留在最內線,然後請所有比我慢的車輛,從後照鏡發現我駛來,就先往右靠一個車道讓我通過?我過了之後,那些想用內線的再回來?
    再到捷運,很抱歉,小弟我真的天天慢跑5~7公里,每每上了捷運手扶梯,我幾乎都在左側三步當兩步快速通過,有時趕時間甚至用跑的,不巧你也在左側快步走,但我更趕,我在後面用跑的一直追上你甚至比你快,你讓不讓?要不要暫時向右先跨一步讓出通道給我趕上班?我過了你再回來。(捷運手扶梯當然沒有開快車危險,我知道,只是借用你舉出來的例子反問你而已)
    老實說,我根本不搭捷運,更痛恨開快車,會舉這麼多怪例,甚至誇張既違法又危險的速度,全是因為超車道在台灣被持續佔用!(但我天天慢跑是真的)
    最後,回到合理速度吧,你我都在內線,你在前時速120,我在後121,你讓不讓開?你119,我120,你讓不讓?
    你如果讓,表示回到主題了,你如果因為我超速而不讓,我懶得繼續跟你槓了,你也是積非成是的眾多同胞之一。
    此篇文章於 03-16-2012 16:31 被 toughardest 編輯。


 

 

發文規則

  •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 不可以發表回覆
  • 不可以上傳附件
  •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  
回到此頁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