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有時遷店伴隨著營業空間擴張,生意更上層樓

房東沒料到的是,只要是社區型態的7-11,在建立起客情之後,多挪個3、40公尺是對他們沒差的
甚至有時遷店伴隨著營業空間擴張,生意更上層樓![]()
其實很多成功人士在說什麼「二樓才是王道」,開店根本不需要一樓的店面
其實我也很想講
人家是王品、人家是瓦城、人家是知名XX連鎖餐飲集團
就算搬到地下室,也是一大堆人會去吃
但是換成是興新品牌、全新的服務,甚至是你開的新店面
二樓才是王道這句話,不要太近信
電視、雜誌、媒體、書籍上面寫的各種成功故事
請當安徒生童話看看就好,不要太認真
因為角色換成是你,不見得會成功
就像你我每天都幻想是那個白馬王子
請問,你有遇到公主了嗎?
此篇文章於 06-20-2013 16:35 被 吉米丘 編輯。
總算是有看到有人跟我以前想的一樣了
房仲賺的是無本生意,仲介費是用%數計算,當單價愈高,%數轉換的金額愈高
1000萬的1%是10萬,所以一個房子從製造商、大盤、中盤、小盤、散戶到真正的自住戶,起碼轉個三手
在大家都想賺的前提意識下,最後一個住戶就必需承擔前幾手的代書費、利息、仲介費等,就算完全不賺
1棟1000萬的房子也會硬生生提高200萬售價
轉一手需要的代書手續費、買賣方仲介費(保守的算各1.5%)大約就要40~50萬,還不含利息!
這是和平轉手所產生的費用
還不算上吉米大文內提及的惡意漲價(看完後真覺得房仲業是他x的托拉斯)
但是政府覺得這是自由心證,回歸市場機制,二十幾年來從不出手干涉
實價登錄和奢侈稅也是漏洞多到不行,想從中撈錢的比去找Online Game的Bug還簡單
到了現在
我看開了
我們中下階級無法跟這些人纏鬥,除了沒有成本,也沒有力量
所以我選擇進到土開階段,只能盡力做出好的產品,提供給有機會購買到我的案子的人........
吉米這篇真的必須“頂”
期望能有更多,社會不想講,閉眼不想看,但是明理人都需要知道的社會現實文章,這可讓人腦筋明白,少吃點虧,,本人已對社會媒體上那些歌功頌德,粉飾太平,無關痛癢的討論感到非常厭煩了。
說的真不錯!有同感!
吉米〜算得只是基本開銷!
但是很多人只看到基本面...
我覺得還有個原因!"台灣人人都想當老闆!"(大多數的人)
這篇說的真好!!
每次看到很多原本好好經營的店面突然消失,然後就空在那邊好幾個月甚至到好幾年,真不知那些房東在想什麼??
最後想想,一個月幾十萬房租對這些房東來説就像幾十塊一樣,沒有也無所謂。
台灣經濟快跟日本泡沫經濟一樣破滅了,破滅後人家日本還有觀光跟優良的技術能支持,台灣拿甚麼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