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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吉米丘 的頭像

    勸敗大魔王

    註冊日期:09-20-2007
    文章:50,710
    謝謝你: 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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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知道為什麼比爾蓋茲想要把98%的財產捐出來嗎?郭台銘為什麼又要把九成的財產捐做公益嗎?

    那天晚上的對話,相當不愉快,在每天都有十通以上電話諮詢的樣本中,其實很少見。我難得的動了脾氣,但是他仍然搞不懂我為什麼生氣(或者感受不到我的怒氣。)。

    「律師您好,我是陳小姐的朋友,我有繼承方面的問題想要請教您。」,來話的人說得客氣,所以即使已經是晚上九點,就算我不知道陳小姐是誰,但我還是願意瞭解他的疑問。

    「我的問題是,我要怎麼把我父親給弟弟的房子要回來?」,他說。

    「我的疑問是,你父親贈與給你弟弟房子,關你什麼事?」,我覺得他的問題完全錯誤。

    他似乎聽不出他問題已經出現錯誤,仍然繼續追問,「我父親怎麼可以把房子贈與給弟弟?這一點都不公平!」

    「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這房子是你的嗎?不然你憑什麼認為不公平。」,我一字一句的問,乾脆把話講清楚。

    他似乎沒料到我會這麼問,他楞了一下以後回答:「當然不是我的,這是我父親的。」

    「這就對了。不是你的,你父親要分給誰,哪裡不公平?你父親的財產,你曾經有貢獻嗎?他買了房子,你有出錢嗎?如果都沒有,他想給誰就給誰,什麼時候輪到你說話了?」,我一連串的把想說的話講出口。

    「律師,我父親過世以後,這財產如果沒有贈與給我弟弟,那麼就是遺產。這棟房子是我父親僅剩唯一值錢的東西,他送給弟弟,我什麼都沒有,還有什麼公平可言?」,他這麼問我。

    「哼哼,」,我竟然冷笑,「你父親值錢的東西可多了,不是你想得到的。你父親沒死,這就是他的,他想給誰就給誰。」。

    「天下萬物,朕賜給你的,才是你的。朕不給的,你不能搶」,我補了這句話。

    「啊?」,他應該沒看過周杰倫的黃金甲。

    「沒事。」,我轉變話題。「我是說,你父親最值錢的東西不是這棟房子。還有,只要他還在世,這房子他想給誰,那就給誰,你不應該有意見。」

    「那麼我可以請我父親把房子拿回來嗎?」,他問。

    「你父親想嗎?」,我覺得他父親應該不知道他打這通電話。

    「他絕對沒問題!」,他說。「我想請教律師,要怎麼樣才可以把已經送給別人的東西要回來?」

    「送給別人東西,這在民法上稱之為贈與。談到贈與,在把東西移轉給別人之前,都可以撤銷不給。例如說,答應別人要送房子,在房子沒過戶登記前,可以不給。禮物在送給別人之前,可以不送。但是,不動產一旦登記、動產一旦轉到別人手上,那麼原則上就不能反悔。」,總算談到重點了,我想。

    「有原則就有例外是吧?」,他問。

    「是有例外。第一種叫做附負擔的贈與,例如小明的爸爸跟小明說,如果考上律師,就送他一本六法全書。如果先給了六法全書,但是小明一直沒考上,那是可以主張取回來的。第二種叫做贈與後犯罪,也就是說,當送完禮物後,接受贈與的人,竟然對於贈與他東西的人,或者是這個人一定親等的親屬,犯下傷害、恐嚇等等刑法上規定的罪,這時候也可以撤銷贈與。最後一種是不盡扶養義務的撤銷,例如爸爸給房子以後,孩子就裝死不扶養爸爸,這時候也可以主張撤銷。」,我盡力用最淺顯的方式跟他解釋。「請問,你弟弟是哪一種情況?」

    「我爸爸送給我弟弟房子的時候,沒有要求他任何義務;他也當然沒有犯下對我父親任何罪行;而且我爸爸這幾年都是我弟弟在照顧,現在也是。所以我想,應該沒有符合上面的條件。」,他說。

    「那麼,你父親在法律上,就沒有任何權利要求把送人家的東西拿回來。」,我說,「送了就送了,隨便可以反悔,你覺得這樣是正確的嗎?」

    「但是這不公平!本來這些以後就是我們子女應該一起分的。」,他像是鬼打牆一樣,反覆的說著所謂的「公平」。

    我決定換個方式跟他說。「你看著你的手指頭,五根都一樣長嗎?」

    「不一樣啊,律師您問這問題還真有趣。」,他說。

    「那為什麼父親對子女要一樣好?」,我問。

    「這比喻很怪。」,他嘟囔著說。

    「我再重複最後一次。你父親的財產,想給誰就給誰。即使他現在想撤銷,也不是他想怎樣就怎樣。我勸你還是死了心吧!」,我不理會他的不懂。

    「真的沒辦法?」,他問。

    我決定試探他。

    「有,他們的交易在地政事務所,應該登記為買賣對不對?」,我問。

    「對,但是他們真正是贈與。」,他說。

    「好,我建議你,讓你父親去警察局自首,說他跟你弟弟的交易是假的,實際上是贈與。這時候父親跟你弟弟都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你覺得如何?」

    「可以,我可以說服我爸這麼做。」,他似乎活了過來。

    但是我卻沈了下去,「你,太過份。」

    安靜了好一會,我才又開口,「我不會幫你的,而且這一招一點用處也沒有。你弟弟還是可以擁有這個房子。」

    「沒關係,但我只求您能否見我父親?」,他果真不死心。

    我決定給他最後一擊,「可以。我親自跟你父親溝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他的效率果真很快,第二天早上就聯絡上我的秘書,而且約定了晚上的時間。

    當天的行程非常滿,我開了兩個庭、四個會,輪到他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八點,但是看來他還是很希望我可以跟他父親談。

    其實到最後一個會,我通常是很累的。因為我知道,後面大概還有十通上下的電話得回。不過,推開門進去,看到瘦骨嶙峋的老父親以後,一整個精神就上來了。

    「您好,您要聽台語還是國語?」,我記得他孩子講台語也會通,但是講完這句話的那瞬間,我覺得自己好像客服人員。

    「律師啊,我聽不懂台語。」,老伯伯以相當濃厚的鄉音告訴我,他應該是退伍的老兵。

    好,我可是歐基桑或老北北殺手。

    「北北,您今天看起來精神很好。」,我面帶笑容的跟他打招呼。「您今年貴庚?」

    「我九十五了。」,一邊比著九十五的手勢。

    看來他精神抖擻,而且鄉音聽起來像是四川人。

    「您一定可以長命百歲的!」,我繼續保持愉快的氣氛。但是下一句話,可真的要進入真相了。

    「請問北北,您為什麼要把房子給弟弟呢?」,我問。

    「這是眷村改建的房子。」,看來他的腦筋很清楚,「我有五個孩子,但是長年跟老二住,他對我很孝順。有天國防部要我們去後備司令部辦理抽籤、繳費,他都幫我去做。我分到三十坪的房子,他也出錢幫我裝潢,所以後來五年後我就給他了。」

    「您買房子的費用,是您的錢嗎?」,我問。

    「當然是啊,我拿了六十萬,加上又多買了四坪,大概四十八萬,總共給了國家一百多萬,都是我自己出的。」,他說。

    我轉過頭去問兒子,「眷村改建後的新建物,依法必須五年後才能轉售或轉讓,你難道這五年間,你都沒去看過父親?」,我嚴厲的問。

    「當然有,但是我不知道他已經想把房子給二弟!」,他不服氣的說。

    我又把笑臉換上,轉向老父親。「所以,您想把房子拿回來嗎?」

    「我不要拿回來。」,這父親回答了我最關鍵的問題。

    我精神為之一振,轉向兒子。「你看,他沒有要拿回來,我沒辦法幫你了。」

    父親接下來的話,卻讓我覺得很難過。

    「律師啊,孩子從小媽媽就走了,我一個人把五個孩子養大。」,他的手不斷抖著。「我五個孩子都疼,也希望他們可以過好日子。老二真的很孝順,所以我才會把房子給他。我知道我對不起老大,跟幾個弟妹比較起來,他沒拿過我一分錢。我很想給他一點東西,我也知道他委屈,但是我現在沒有錢囉,什麼都沒有。」

    我看了他兒子一眼,「這就是你爸爸最值錢的東西。」,我用台語跟他說。

    「律師啊,我怕我也來日不多。但是大兒子的委屈我知道,我會去跟老二講,叫他把房子拿去貸款,或者賣掉,把錢分給大哥跟其他兒女。這樣應該就會公平囉。」,他慢慢的講著。

    「北北,錢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我靠近他,握住他的手。「我只希望您福壽綿長,笑口常開。」

    他似乎不可理解的看著我。他的年紀是我的一倍以上,但是他混濁的眼睛突然明亮起來,我感覺的到。

    「你是個好孩子。」,他說。

    「啊?」,我愣住了,因為很久沒人叫我孩子了。

    「我會想辦法的,這房子是禍不是福。」,他嘆了口氣。

    我激動了起來,「您別管這檔子事了。」

    我轉過頭,用台語跟兒子說,「我坦白說好了,你沒辦法把房子拿走。你根本不懂,你父親真正留給你們的禮物是什麼。」

    他沒說話,臉色有點黯然。

    「北北,您不要為這件事情煩惱了。老二如果不肯,您還有退伍俸,就過您的日子,每天遊山玩水,多看看這世界。別管這些俗事,您留給孩子的東西夠多了。」,我說。

    我站起身來,跟兒子說,「你走吧。」

    他牽著爸爸的手,也站起來。

    關門之前,他轉身對我說,「如果我二弟不肯這麼做,我還是要告他,即使拿不回來,也要讓他背上偽造文書的前科。」

    我看了他一眼,「你知道比爾蓋茲為什麼要把財產全部捐出去嗎?」

    我真心的希望他知道。
    此篇文章於 10-04-2013 19:39 被 吉米丘 編輯。 原因: 標題容易引起誤會



  2. #2
    吉米丘 的頭像

    勸敗大魔王

    註冊日期:09-2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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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你: 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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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錢,到底是福還是禍?

    什麼叫有錢?什麼叫沒錢?

    什麼是公平? 什麼是偏心?

    很多人看自己年邁的雙親時,只看到他們身後「可能」留下來的遺產

    爭論之前,請先想想自己有沒有去照顧過?去關心過?還是沾醬油般做做樣子?

    父母親給我們最大的寶藏是什麼?

    就是給我們生命,給我們到這個世界上,來享受這一切



  3. #3
    victor_lee_is_me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1-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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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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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就有一個血淋淋地例子 (石化塑膠包羅萬象業的)


  4. #4
    victor_lee_is_me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1-10-2011
    文章:553
    謝謝你: 69
    在 69篇文章中獲得 101個感謝
    不屬於你的 永遠不屬於你的 得來容易 去得也快


  5. #5
    k3859618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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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北 律師 真是辛苦你們了



  6. #6

    愛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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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117
    謝謝你: 76
    在 8篇文章中獲得 8個感謝
    這篇文章真好...
    感謝吉米大的分享 ~


  7. #7
    19580829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5-08-2011
    文章:1,592
    謝謝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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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告他二弟,房子拿回來的機率也非常低,反而毀了手足之間的感情何必呢!?
    此篇文章於 10-03-2013 09:05 被 19580829 編輯。


  8. #8
    SONIC_CHANG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9-2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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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你: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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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水世家整天都在演
    財產成立基金會
    有空多看看


  9. #9
    shanwugogo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3-26-2009
    文章:261
    謝謝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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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吉米丘 查看文章
    有錢,到底是福還是禍?
    這要看我們拿錢來做什麼事?

    這個律師談的應該是一個極端的例子
    甚至我覺得該案例其家庭教育是有一些狀況的
    比方母親早逝,那麼由母親這個角色
    提供的教育、性格與柔性的能量在這個案例家庭裡有誰能提供給孩子?

    我相信大部份的人都能接受父母對他們財產上的安排
    我自己身邊的例子
    也有為了兄弟情誼甘願自動放棄父母留下的一大塊土地的人

    好故事,不過建議不需將「捐錢」這概念死記
    而是應該著眼於對孩子的教育
    然後把錢,用在更棒的事情上

    PS.不過我想BILL可能是不知道怎麼花錢,或只是為了脫產
    畢竟他是本世紀最高明的騙徒,而不是消費者

    再附帶一提
    要想好好花掉錢太簡單了,不需要捐(講到捐我只想到節稅)
    找一個開發團隊,給他們一筆資金,去活絡改善布魯克林區
    我想不用多,只要BILL的50%資金,布魯克林就能變成第五大道
    所以我覺得,他捐財產,直覺跟這故事完全沒有直接關連
    此篇文章於 10-03-2013 10:59 被 shanwugogo 編輯。



  10. #10

    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7-20-2008
    文章:472
    謝謝你: 7
    在 26篇文章中獲得 100個感謝
    Bill Gates 跟這個故事倒底有什麼關係, 我中文不好, 可以直接解釋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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