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蘋果地圖將台灣標為「中國台灣省」 - iPhone4.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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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結果從 1 到 10 共計 35 條
  1. #1
    zhuren 的頭像

    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7-05-2011
    文章: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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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ple地圖現在似乎是將各個國家(公司)所製作的地圖合在一起。

    例如下圖就顯示說這是由中國的「高德科技」所提供的


    這個一定要跟阿婆抗議一下啦



  2. #2

    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12-14-2008
    文章:382
    謝謝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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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剛剛已經回報問題了


  3. #3
    Pandemonium 的頭像

    愛用者

    註冊日期:06-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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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德是中國的導航軟體公司。。。


  4. #4
    Rmonline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8-2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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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綠吱吱拉
    可是我認為,臺灣是精省
    不是廢省
    依照憲法,還是中華民國(中國)臺灣省

    中國臺灣省還可接受
    不能接受的是區(即行政特區之類的稱呼)



  5. #5
    sugarfree02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11-17-2008
    文章:625
    謝謝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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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中華民國簡化為"中國" 然後幾萬年前就廢掉的台灣"省"用法,現在再拿出來說嘴~我只能說是強詞奪理! 台灣就台灣~不然就中華民國~ 大陸的導航公司當然把我們歸化成這樣! 只能說是台灣人的悲哀~

    引用 作者: Rmonline 查看文章
    我是綠吱吱拉
    可是我認為,臺灣是精省
    不是廢省
    依照憲法,還是中華民國(中國)臺灣省

    中國臺灣省還可接受
    不能接受的是區(即行政特區之類的稱呼)



  6. #6
    Rmonline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8-29-2010
    文章:2,141
    謝謝你: 124
    在 394篇文章中獲得 698個感謝
    引用 作者: sugarfree02 查看文章
    然後幾萬年前就廢掉的台灣"省"用法,現在再拿出來說嘴~我只能說是強詞奪理!
    近一年來,臺灣省政府在各縣市舉辦相關省政活動時,常有民眾問及,臺灣省不是已經沒有了嗎?為什麼還有臺灣省政府,針對這個問題,特為說明。
    我國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一切要依法行政,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目前「省」的層級依然存在,所以只是「精」省,而非「廢」省。然而現在臺灣省政府層級存在保留之法律依據是,
    (一)中華民國憲法第11章地方制度第113條:省自治法應包含左列各款:
    一 省設省議會,省議會議員由省民選舉之。
    二 省設省政府,置省長一人。省長由省民選舉之。
    三 省與縣之關係。
    屬於省之立法權,由省議會行之。
    (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 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108條第1項第1款、第109條、第112條至第115條及第122條之限制:
    一、省設省政府,置委員9人,其中1人為主席,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二、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三、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
    四、屬於縣之立法權,由縣議會行之。
    五、縣設縣政府,置縣長1人,由縣民選舉之。
    六、中央與省、縣之關係。
    七、省承行政院之命,監督縣自治事項。 臺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三)地方制度法第5條:
    省設省政府、省諮議會。
    直轄市設直轄市議會、直轄市政府;縣(市)設縣(市)議會、縣(市)政府;鄉(鎮、市)設鄉(鎮、市)民代表會、鄉(鎮、市)公所,分別為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之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
    直轄市、市之區設區公所。
    村(里)設村(里)辦公處。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施行後,省為地方制度層級之地位仍未喪失,只是不再有憲法規定的自治事項,也不具備自主組織權,自非地方自治團體性質的公法人。符合上開憲法增修條文意旨制定之各項法律,若非劃歸國家或縣市等地方自治團體之事項,而屬省之權限且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於此限度內,省自得具有公法人資格。

    台灣省政府官網公告



  7. #7
    Nick Wang 的頭像

    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1-1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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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精省...不是廢省
    臺灣省還存在好嗎**


  8. #8

    剛加入我們

    註冊日期:01-31-2011
    文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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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Rmonline 查看文章
    我是綠吱吱拉
    可是我認為,臺灣是精省
    不是廢省
    依照憲法,還是中華民國(中國)臺灣省

    中國臺灣省還可接受
    不能接受的是區(即行政特區之類的稱呼)
    就算台灣省,但是圖中是台北市,
    台北市,高雄市是最早脫離台灣省的兩個市,
    現在則有台北,新北,高雄,台中,台南
    這張怎麼看都不符合邏輯


  9. #9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8-19-2010
    文章:510
    謝謝你: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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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論誰對誰錯,政治問題在當今,無解的其實這情況每一個人都心知肚明,所以唯一能有心態也只能難得糊塗,既然如此,真心覺得就別再往死胡同裡硬鑽了,各人心中一把尺就行了,論證到死也不會有任何改變,還傷了每個人彼此的和氣,不值得!
    此篇文章於 10-27-2013 20:44 被 luckeychen 編輯。



  10. #10
    ascbcdare 的頭像

    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5-20-2011
    文章:225
    謝謝你: 48
    在 27篇文章中獲得 42個感謝
    千年之後炎黃子孫讀到這段歷史,可能會稱呼我們為「東」中華民國,千年來同樣的事一直重複發生,大周-東周、大漢-東漢、大宋-南宋、大明-南明,不同的是這次我們真的敗的徹底,連最後的南方都丟了,自古都是拳頭大的說話,歷史是贏的一方寫的,只希望我們不要在亂了好好充實國力,不成功便成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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