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飛機上不允許使用飛航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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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09 #21
其實.......飛機上提供的影音娛樂也算蠻豐富的. 應該也夠打發時間吧!
況且我比較沒錢啦! 沒有買備用電源. 不想在下飛機時,想打個電話都怕沒電.
雖然我沒有過親友因為飛機事故而不在人世的經歷.
但認真的想想, 要是哪一天自己的親人或是自己因飛航事故而.........
最後查明的原因是因為飛機上某幾個完全不認識的人使用手機造成的
我會覺得憑甚麼因為某幾個不認識的人奪走別人的生命.
要是飛航事故是因為啥飛鳥吸進引擎之類的,或是天氣造成的, 相較於因為手機的原因.我還比較能接受這樣的原因
不過還是真心保佑不會再有任何飛機出事了!! (雖然有點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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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09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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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09 #23
上月初從香港回台北的華航飛機上,我也是一邊使用電腦一手拿出iphone準備確認行事曆,此時也遭空姐制止,我回空姐不是要用電話且有用飛航模式了,
空姐的答案也和版大遇到的一樣。
不過此時我正在使用中的電腦卻沒有被要求收起來(還沒到降落的時間)
那時我好想跟空姐說,這個iphone也是一台電腦阿......
(乖乖收起來...免得旁邊的乘客以為我危害安全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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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09 #24
現在Ryanair都要提供在飛機上打手機的服務了,而台灣反而愈來愈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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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09 #25
個人覺得規定是規定,照做比較沒事,
沒事並不是指避免害死所有人,
沒事是指小意外發生時,雖然沒造成傷亡,
也不會把自己搞得像女巫一樣被活活燒死。
人總是喜歡「選擇性地相信」並污名化,過去幾千年來的歷史不都有一堆例子?
所以照他們的規定做,才能保護自己,
相較下一時間的無聊反而是可以忍受的,這是潔身自愛。此篇文章於 11-01-2009 18:07 被 McClintock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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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09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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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09 #27
我上個月才從美國回來
來回都是坐華航的飛機
我不知道在飛機上不能使用IPhone耶
一上機我就開飛航
偶爾拿出來聽音樂
也沒有空姐來制止說
所以沒遇過大大的情形
可能空姐也不知我用的是IPhone或是IPod吧
anyway~~我還是有用來聽音樂
因為
華航飛美國的飛機
娛樂設施真的太少了
竟沒有個人娛樂
純抱怨一下~~
下次要改坐長榮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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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09 #28
其實不是華航特別害怕發生事故才規定的嚴格
而是台灣本身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所有收發報機在飛航中全程禁用(包含手機飛航模式)
但是一般的電子用品 在一萬尺以上皆可以使用
長榮 復興規定也是一樣
飛機上的歐美人士常常不以為然 因為國外老早就開放飛航模式使用了
但是台灣並沒有修法改變 所以每次跟客人解釋都要解釋半天
外加其實許多台灣的阿公阿媽們不像個位對手機撩若指掌
蝦瞇飛航模式~~他們根本不知道!所以看到有人用手機~就會一堆人跟著用!!
有些人說做長榮空姐都不會阻止
我想有兩個原因
一是空姐也知道這個規定不合理 所以睜一隻眼閉一支眼~~但是這是違法的喔!!
令一個是他根本分不出ipod 跟iphone!!
所以法律這樣規定
大家還實在飛機上別用手機吧!!不然會造成空姐的困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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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09 #29
我是覺得哪家規定怎樣就照哪家作法,不滿意就換家,照規定就好了.做個奉工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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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2012 #30
來更新一下資訊
2010年3月1日開始,開放手機飛航模式作業。
在華航班機上,航機機門關上起至落地開啟前,乘客必須保持行動電話關閉。
某些電子用品被列為全程禁用包括無線電收發報機,手機、PDA手機、發報類電子用品及各類遙控發射器,如電動玩具遙控器等電子用品會直接干擾飛機的導航、通訊及控制系統。
飛航中,可使用之電子用品,如 電腦及週邊設備(關閉通訊功能,切換至飛航模式功能之行動電話/手提電腦/PDA/電子字典)、影音器材(鐳射唱碟機、迷你鐳射唱機、MP3、I pod、DVD、VCD、電腦光碟機)、攝影器材(攝錄機和數位相機),空服員將會廣播告知旅客使用時機。若違反者最高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客艙組員無法確認行動電話狀態為關閉通訊功能或疑似發生干擾飛航系統時,請乘客須配合客艙組員指示關閉行動電話電源。所有CI / AE (限國際線)班號航班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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