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DRM的非必要之惡 - iPhone4.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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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愛用者

    註冊日期:01-09-2010
    文章: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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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最近也在狂找電子書的來源,畢竟沒有書的電子閱讀器就和沒有歌曲的mp3隨身聽一樣,效益大減。
    我發現其實電子出版是一門大學問,國外都還是也些混亂,台灣則遠遠落後,連相關訊息都很少。
    就我瞭解,正版電子書大部分都有DRM,用來保護版權,聽起來對出版商很合理,可是我覺得對消費者非常不方便。

    簡單來說就是你買得電子書會跟出版設的閱讀器綁定,越大家的公司限制越嚴(因為市場佔有率大就比較不怕消費者不買帳)。epub格式快要統一國外電子書市 場可是drm不統一也是枉然。

    拿美國前三大的電子出版商Amazon (kindle), B&N(nook), KOBO來說,他都有專用的平台閱讀器和電子書,雖然幾乎都是epub或類似epub的格式,可是drm互不通用,amazon市場最大格式也最獨 家,KOBO象對另外兩家市場小很多,格式也最彈性,是用adobe 的epub。

    電子書硬體商比較有名的是apple(ipad)和sony,apple一向搞封閉,所以雖然能讀無drm的epub可是我們最常買到有drm的書應該是 無法同步進去的(所以想看有drm的書請和apple買)。我們在apple book store買的書自然也不太可能拿給別的電子書讀(apple的epub drm應該也是獨家的drm)。sony在電子書內容上比較弱勢,所以和kobo一樣用adobe相對統一的epub。

    簡單說,電子書商這樣的drm策略是在綁架消費者,你買了kindle的書,一輩子只能用kindle看,想用ipad看,請用kindle app。問題是kindle app的功能我不滿意,我想用stanzac(較好介面)或ibook(內建中文字典)看卻不被允許。又萬一十年後amazon倒了,我想用未來更好的電 子書看我買的書怎麼辦??重買書?所以我在amazon買一本書之後就再也不在amazon買書了。

    還有很多時候有的書只有某家書商有或某家比較便宜。為了這種情況,搞得現在我ipad裡有大概五種閱讀app,我懷疑等我書越買越多怎麼記得住我哪本書在哪加 的app裡??

    台灣的情況似乎更糟,連正版書都很少,有最多書的大概就是中華電信的hami book,雖然號稱是epub,就我瞭解也是特殊格式的epub,我想花錢買書可是不想用hami book的閱讀介面,一但在hami上買書就相當於被綁架,(中華電信是電信公司並不是書商,我對他的技術能力和長遠經營賣書的信心不足,有可能中華 電信只是想用hami book當作行銷他們電信服務的工具,並不是真的想努力長期耕耘電子書的市場。)

    我本來就很常花錢買書,我也願意花錢買電子書(盜版書有限的書源和非常不穩定的品質絕對是無法滿足真正要讀書獲取知識的人),可是我不願意買了書卻只能在 特定公司的電子書軟硬體使用。


    國外還勉強有稍微通用的adobe drm可以買(其實還是讓消費者很不方便),hami的獨家epub drm和功能不怎樣的hami 書城app我是絕對買不下手的。至於很多其他台灣電子公司出的電子書,連穩定書源和多元化的通用格式支援都沒有,老是強調能看金庸之類的書,我真的很懷疑 買他們產品的人真的只看金庸或網路上非常有限的免費書嗎?還是不出電子書股價會跌???


    有人說獨家drm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必要之惡,這點其實可以討論。

    1. 從技術來說,其實很多家drm也都是可以破解,kindle, B&N, ADOBE drm全都可以破解,我個人覺得沒被破解的格式只是因為市場佔有率太小,高手懶得研究罷了。舉例來說,今天hami要是真的做到市場很大,可能也就會有破解了,所以從drm技術來說可以防止盜版可能站不太住腳。
    2. 以通用格式來說,讀書和音樂電影或一般軟體消費者稍有不同,我自己覺得會花錢買內容嚴謹電子書的"平均來說"年齡、收入和素質較高,比較願意花錢買品質有保障也不用上天下地搜尋的正版書,也"相對"不會輕易分享自己買的。可能的證據來自於雖然美國三大出版社電子書很多也都可以破解,但網路上只找的到暢銷書例如達文西密碼或哈利波特之類的。至於華文電子書最多的則是非常通俗的小說,例如網路小說或言情小說。想找內容正經且暢銷的真的不多。
    3. 通用drm可能有其他技巧避免盜版,像我文末分享的第一個連結裡的文章提到,有些drm把購買人的訊息(信用卡上的名字)放進drm裡,正版購買人就不會隨便散步包涵自己訊息的電子書。
    4. 以現實來說,音樂產業也一直想搞drm,結果沒有成功過,以數位音樂來說現在我覺得kkox那樣的business model是成功的,可是那是音樂產業不正面面對數位化想保護既有利益失敗後只好妥協的結果。我覺得出版社現在搞電子書也是不得不為,因為你不搞,別人可能會搞,例如作者可能會自己搞,google可能會搞,甚至消費者自己暴力用掃瞄(註1)加ocr搞(現在的中文電子書很多可能來自於此),假設數位出版趨勢不可檔,如果硬要強加一些讓消費者不會購買的限制條件,可能會陷入之前mp3和盜版軟體的僵局(出版公司拚命防盜版,消費者拚命盜版)
    5. 以消費型態來說,賣書在很多方面上和賣音樂電影不同,例如我大部分音樂聽一陣就不聽了,電影看一次就不看了(單從這點來看數位音樂和電影的消費性質和數位雜誌比較像,所以我比較看好magv的發展),可是買書是相對嚴肅多的事,我買的很多書我會想收藏或以後再看,甚至給我家人看,所以賣電子書應該搞一個自己的有意義的business model。
    6. 書商真的要搞獨家drm也不是不行,只是定價或許該低很多,消費者買你的書只能在你的平台上看,非常受限,如果沒有因為超便宜或是你保證自己的出書多又快、閱讀器好、公司又不會倒,我個人是會很難放心投資買電子書的。
    7. 如果因為drm限制太多導致電子書市場做不起來,電子書商的投資一樣收不回來。可能的結果就是,你拚命防讀者盜版,最後真的不會有人盜版你的電子書,因為你的電子書沒人願意掏錢買...

    結論:
    我認同智慧財產權要保護,我也花了不少錢在在數位內容上,我用kkbox聽音樂、netflix看電影、zinio看雜誌、也花了不少錢買app store的軟體,但我不是因為我抓不到mp3、電影、雜誌或app,只是因為我個人覺得這幾個服務cp值夠。簡單來說我覺得數位內容應該是要做到讓消費者認為盜版"是不為也,非不能也"。單從技術方面防範盜版從以前到現在幾乎很少成功的(無論軟體、電影或音樂產業,這些產業甚至似乎都比出版業財大氣粗的多)。防盜版是必要的,但如果會造成正版用戶的極大不方便,可能就有點本末倒置。如果想靠獨家drm防止盜版,只會讓我想到當年唱片業堅持不主動面對音樂數位化並想出"可行"的business model,直到江山已去才和kkbox妥協的結果。要是台灣電子書商繼續目前的走向,電子書產業在有音樂產業的前車之鑑還歷史重演,我也已經有心裡準備短期內台灣看不到像樣的電子出版產業。如果台灣電子書產業最後變成這樣的結果,我只能稍微慶幸我有點能力看英文書。



    附註:
    1)關於讀者可能自製電子書
    試用過Fujitsu ScanSnap S1500掃瞄筆記,自動進紙雙面同時掃,效果非常好。價錢也比一台ipad低。
    youtube查一下就可以看到同系列產品的威力。
    mobile01站上很久以前就有人分享怎樣自己製作掃瞄版電子書,
    這類工具越來越多,越來越好,也越來越便宜,書商不趕快搞好電子書繼續拖,等到製作電子版書籍越來越簡單。
    難保電子書會變成和mp3一樣人人可自製。



    分享兩篇關於電子書drm的好文:
    http://www.readgoing.com/?tag=adobe-content-server


    http://bookpa.blogspot.com/2010/03/d...anagement.html


    此篇文章於 06-04-2010 08:41 被 sblsbl 編輯。 原因: 上首頁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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