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請不要讓台灣變成**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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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2010 #11
事主在Youtobe上是有說有打過110報案的
但並不清楚實際建立案件時是在線上或是警局
請問打110跟直接報警的差別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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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2010 #12
110會直接到當地的總局也就是縣警局或市警局,負責的是掌管整個縣或市轄區... 
如果是在警察局、派出所或者是打當地警察機關的電話,很有可能被當地的警察刁難、吃案
之前小弟朋友就發生過相同的例子,始於一場當事人不再場的毀棄損壞案件,警察當然嫌麻煩想吃案
,盡是說一些要自行蒐證的鬼話,明明就有攝影機...一般人要吊錄影帶本來就困難,通常需要靠公家機關的協助,打給我求助,我只告訴他:你拿著手機打110不要掛斷,然後對
於你有疑問的地方,再當地警員解釋過之後直接在電話中問110的人員。
想當然的是處理態度就不一樣了
另外:該影片如為自行蒐證的,死蟑螂已經觸犯了不少條就是了....
刑事:恐嚇、(重)?傷害罪、妨害秩序罪、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等...
民法:我想他大概會賠死...不知道這狀況多久了...因為一定會牽扯到精神賠償...更不要說財務了...還有傷者的醫療費...此篇文章於 10-21-2010 20:29 被 yugi_oh0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