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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11 #21
080901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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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11 #22
謝謝各問版大熱心提供,目前朋友有拿到店家提供的聯強發票以及換機的証明,
也蓋了店章。
謝謝各位版大熱心提供以及方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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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11 #23
各位版大們:
目前我是已拿到店員從網路上載下來的聯強的單子,以及店家開給我的二聯式發票,
但我有一個問題,因為我的是有送去換新機的關係,所以有聯強的證明,
但是我媽媽的是3GS,但是一樣是手機的IMDI以及盒子的IMDI碼不符,
但昨天我詢問店家時,老闆娘只告訴我一句
"聯強出什麼貨給我們,所以我們就出什麼貨,所以我不知道"
讓我覺得老闆娘根本在推卸責任,
事情從昨天發生至今天我真的很生氣,
我今天沒有遇見老闆娘,以及那個在通訊行工作的朋友,
讓我覺得該店家很沒誠意,以及不負責任的態度,
我沒有通報新聞記者,也沒有直接請消保官處理,
我覺得我這樣做人夠好了,卻沒有人肯願意出面面對問題。
但,我現在只希望管理員是否能幫我查看看是否媽媽的那支3GS為贓貨,
畢竟那是我買給我媽媽的生日禮物,我不想因生日禮物,
而莫名其妙惹禍上身,
3GS IMDI碼為01-2264-0081-0002-4
感謝各位版大這麼熱心,這麼義氣相挺,
我這個新手真的很感激各位,謝謝各位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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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2011 #24
希望購入前的版友,一定要事先檢查,免得會有一樣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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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2011 #25
前幾天我幫我朋友買IPAD2
買完之後開通要送包膜
然後他說要拿去別地方包
包完再拿回來
我就在原地等
等到包完之後IPAD2拿到手
靈機一動的我也不是省油的燈
一核對我手上盒子的序號跟IPAD2的序號
竟然是不同的
馬上我就發現這問題
店家急忙跟我說拿錯了
衝回去拿IPAD2
但此舉就讓我感到
有很多不肖的店家會想偷天換日
舊機換新機
不管這店家是不是真的拿錯
一個錯誤就足以讓客人失去對這家店的信任
IPAD到手後 閃人從此不再來這家店
無論如何
各位購買東西一定要核對序號
才不會最後當了冤大頭......
也是不要讓自己找麻煩
因為後續問題 是需要時間處理的
就算是我們站得住腳
問問自己
人生有多少的時間可以一直等待啊?
在做任何事之前做好萬全準備
其實可以擋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這是我的建議
PS
我連買相機也是
水貨公司貨都要很仔細核對
公司貨一定有原廠保固卡 原廠保固
甚至是序號通通都有
其實買東西之前上網查一下購買該物品的前的注意事項
對自己也是一種保障喔
買東西 千千萬萬別問朋友
這是我一直以來的忠告
為什麼? 有些朋友賣手機的阿 很專業! 問她最清楚?
那你就錯了
他都已經是賣手機了 難道不會順道推銷嗎?
就算是朋友 他也會告訴你 找我買一定是朋友價最低的價格給你
那他也是順便行銷
與其問別人 不如自己上網查 自己找答案
還有千萬不要問一些不懂裝懂的人
他有Iphone 但不一定懂iphone
他會賣iphone不一定懂得維修iphone
................................................................
有一個例子就發生在我朋友身上
他有i Touch4代
看到我買白鳳自己XXXXXXXXXXX
他就很自以為的去問了他所謂的"朋友"
朋友給她報價 600幫他改到好
然後說這已經是朋友價了 總之任何的朋友關係都搬出來講
現在他改機了
甚麼都不會
想要學該如何做 安裝甚麼.....
他去找他那位朋友
又說要多收錢就賣一些軟體給他安裝
這就是後續問題...........
找消保官處理
很麻煩的
店家假如反控你們一開始沒核對
又或者栽贓你們說一開始有跟你們核對
你們想拿別的機子舊機換新機
那你們該怎麼半
祝你們順利吧
現在你們只有一個選擇
找消基會了= =此篇文章於 06-16-2011 21:22 被 海寧 編輯。 原因: 摁 ...有些東西別太招搖。幫你把爭議句移除,再犯就處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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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2011 #26
3GS這一定沒有新機只有整新品
如果IMEI盒子跟機器不同可以理解...
上一個賣家賣回店家盒子丟了
找其他的盒子裝起來
畢竟是2手商品了..
只要"確認"不是贓物其實我認為還OK
IPHONE4的問題
既然你已去聯強換了新機..
其實問題都解決了..
事情在於理性且和平之下解決問題
店家有時凸槌
(沒有幫店家講話)
很多事情沒確認勿亂下定論
造成很多無謂的糾紛..
但是要保留所有證據....
店家也可能認為買妳們那麼便宜
結果問題一堆....
立場交換一下比較容易知道如何處理..
我不是很建議動不動叫記者找消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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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2011 #27
大家的問題都太煩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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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易的處理方式...
當你發現手機與盒子IMEI碼不同...直接拿你的盒子去報案遺失不就好了...
說不定下次會通知你去拿回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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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手上那隻...
直接請店家開立證明...不開立...就寄存證信函吧...
簡潔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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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2011 #28
版大講的是很有道理...
買賣之間糾紛太多了...重點是誠信
店家不該未清楚告知手機來源...及有無更換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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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遇到使用一陣子之後...
警察找上門並扣留你的贓物...又該如何?
產品序號為的是保障消費者...
購買證明(發票)能佐證...但是發票上面沒有IMEI碼...
再則...當有人拿著盒子去報案...(在你查證非贓物之後)
警察也只能相信...他就是失主本人...
案件送上去後...經追查...找到使用者(就是你)...
已經時過久遠...這時你還拿的出發票證明是你購買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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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你找店家求助...店家願意出面擔下刑責嗎?
當你為店家著想...
試問...店家有為你著想嗎?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店家只會表達不清楚是否在此購買...
結果最後還是需要你的發票去舉證...
當下沒發票的你...就只能看著法院通知書痛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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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2011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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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2011 #30
現階段我是希望事主可以找消保會之類的公信單位協助處理,
記者部分...我自己就媒體業的,真的有需要再私底下找我吧。
畢竟我也看不慣那些跟警方要好就在那邊傲慢的店家。
另外也請往後與店家談判溝通時,私下錄音,
原因是...好一個他跟管區熟識。
最後我會再請吉米站長看看有沒有人遺失這序號的手機,(相信吉米已經有看到這篇文章了)
大家一起加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