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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1 #101
政府的決定不一定全部都是對的,很多人和政府打官司都贏,
因為政府必須要依法行政,而有些政策根本就違法
有時候可能是官僚看到一條有利的條文就去開罰了
卻沒看到有其他條文的但書
更何況很多法律根本就過時不適合現在的社會生活型態
交通法規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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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1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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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1 #103
說時在我知道蘋果有退費的機制在
可是還要寫"英文"信
光是用英文就不知道要怎麼寫了..........(英文太破了)我相信台灣還有一堆英文很破的人
我倒希望APPLE可以用一個可以不要寫英文信的退費機制= =
可以用案幾個按鈕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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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1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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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1 #105
非常讚同大大的說法!
小弟我30歲開始學電腦,windows玩了15年,經手組裝的pc超過百台,最近三個月內家中多了四台apple產品,一人一台,因為覺得比起pc好用(某些地方,但也不是全部),逛了很多apple國內外相關網站,也從貴站學了不少相關知識,有點遺憾的是,感覺貴站蘋果奴似乎多了點,apple放的屁好像都是香的,那我們幹麻要討論JB呢?台北市政府幫我們多爭取一些應有的權利也礙事?日文,德文都行為何中文不行?app的爛程式我覺得也不少呢!還有個程式是幫大家先審核試用app的呢?
在我看來沒有有一個系統是完美的,沒有cydia或JB蘋果會進步那麼快嗎?apple來臺灣賺錢就要接受我們的要求,付的也沒比美國人少,臺灣帳號連itune的歌都買不了,武功都廢
了ㄧ半,還得把它捧上天嗎?我是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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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1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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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1 #107
我是做過一次退費的
但信中說不是每次都可以退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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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1 #108
Google關閉了平台不代表消費者跟開發者全輸
其實有一個辦法可以避免政府繼續找麻煩
那就是台灣Market直接全部轉香港,這樣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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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1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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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11 #110
突然想到,前幾年買了微軟的Vista來用,用的很肚爛,
那時就想拿去退了,可是礙於軟體不適用7天鑑賞期。
現在看到這個新聞就覺得很相似...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選舉要到了?又或是想虧蘋果來炒新聞?
如果不是針對蘋果
那拜託可不可以也順便把PSP,XBOX,微軟...所有軟體也一起通過7天鑑賞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