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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2011 #81
google 賣不賣並不重要。這家不賣,其他家也樂觀其成。
對app開發者算不算不平等的平台,也不用過度庸人自擾。
有利益價值出現,就會有商品進駐,像 Apple 的 App store 不是有很令人詬病的上架標準,但是還有很許多開發者爭先恐後的搶著送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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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2011 #82
想問一下, apple 真的是由 30天變 7天嗎 ?
如果是,大家好像沒有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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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2011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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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2011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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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2011 #85
時間長短都不是重點
學 Apple 軟體審核,軟體退錢,都沒有標準條文,僅概念性你告訴你不可這樣做
用人審核來判斷你的行為,而不是用死死的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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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2011 #86
基本上Google這次先關掉市集的作法真的滿讓人無言的...
不過我對iOS的部份有二點疑問
1.原本是30天內可和apple提出退費要求,但給不給退是要看apple決定?!
現在的方式是7天內,只有提出退費就一定給退嗎?!
那我覺得在一定時間內買了可以退這一點還不錯阿
因為剛才看到有一位y網友說他退過幾次都沒成功過
那我情願改成幾天內提出退費要求,一定可以退這樣比較保障消費者權益
2.原本的退費到底要如何提出,以及信件內容是否要英文或中文都可以
說真的也沒一個固定方式
如何現在有一個固定方式,就像我們購買軟體時那麼方便
還可以用中文方式來要求退費,我也覺得滿合理的
會這樣說,就是因為同事的itunes帳號是登記信用卡資料的
有一次他不小心點了一個軟體就買了,因為我們英文都差
也不知道怎麼退,就算了!雖然才x.99USD
但想到也是覺得有點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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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2011 #87
所以我才說Google這招很爛
Apple給了個答案 不管這個答案滿不滿意
至少雙方有臺階下
但是Google把路走死掉了 那雙方勢必變成僵局
最後結果是兩敗俱傷 因為消費者和市民都不願意見到這種局面
甚至最後消費者走上另外管道下載
也就是我說的Google不會贏
講個簡單一點的
Google如果答覆台北市政府:
我們非常樂意遵守相關法規 並且保障消費者和軟體開發者權益
所以我們除了15分鐘的立即退費外
我們也願意讓消費者在七天內對於有問題的軟體提出退費申請
你看先前台北市政府有約束蘋果的退費方式嗎?
沒有!因為這本來就是有彈性的 所以Google給個空間
雙方至少各取所需 也不用犧牲消費者權益 甚至兼顧消費者權益
有什麼不好?
而且坦白說 七天和智慧財產權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看市面上有多少軟體可以試用三十天?
這些軟體廠商也不是笨蛋 三十天就一定會被破解嗎?
如果可以被七天內破解 那android market正版下載的軟體就不會被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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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2011 #88
我是覺得鬧道最後APP都採用內建的購買機制~
結果每一台機子就要重新購買一次
看來是消費者比較吃虧喔
目前的APP機制是買一次自己所有的裝置都可以使用
對阿所有APP都免費..管他七天退不退
反正要沒限制的使用就要用內建購買 (還會抓機子序號)
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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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2011 #89
GOOGLE其實沒損失,裝模作樣而已啦,
因為…
ANDROID的付費app根本也沒人買,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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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2011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