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葉慶元:蘋果App增7日無條件退費條款 - 第14頁 - iPhone4.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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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31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7-10-2009
    文章:803
    謝謝你: 102
    在 84篇文章中獲得 228個感謝
    引用 作者: alien666 查看文章
    開發者7天內就會收到錢嗎?
    如果你一毛錢都還沒收到,Apple就說你欠他30萬,感覺怪怪的...

    我覺得7天內消費者退款這件事,開發者應該從頭到尾根本沒拿到錢,Apple
    應該也沒那麼霸道,沒給你錢還要你掏錢給Apple...
    嗯,也有道理!
    這就看apple怎麼處理,如果app是全球上架,這不知道apple要如何處理?難不成台灣這筆有另外算法?
    ----------------------------
    不過,話又說回來,apple store提供一個平台供產品上架,並不保證交易會成功,消費者下載一次表示平台的確有發揮效果,從這點,apple不願退30%,是可以理解.
    此篇文章於 07-19-2011 01:30 被 larrylo 編輯。


  2. #132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10-24-2007
    文章:50
    謝謝你: 0
    在 3篇文章中獲得 27個感謝
    沒錯..對於Apple來說..他不退30%給開發者.是因為這30%並不是Apple的抽頭..而是平台的使用費.
    開發者程式沒做好..對Apple來說.並不是他的錯..但是您的確是使用了他的平台..
    但是對於開發者來說.假如是無條件退費..就必須承擔被惡意退貨的可能性..

    Apple的做法是..您產品賣掉一個.隔天就會把您前一天所賣掉的金額放進你帳戶的balance裡面..
    Balance每滿150元美金..當月結算時.就會將這150元美金匯到您指定的戶頭..
    所以假如遇到有人退費時..直接扣你的balance就行了..
    倒是不知道有沒有可能會有負的balance出現就是了..


  3. #133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7-10-2009
    文章:803
    謝謝你: 102
    在 84篇文章中獲得 228個感謝
    引用 作者: hata1234 查看文章
    沒錯..對於Apple來說..他不退30%給開發者.是因為這30%並不是Apple的抽頭..而是平台的使用費.
    開發者程式沒做好..對Apple來說.並不是他的錯..但是您的確是使用了他的平台..
    但是對於開發者來說.假如是無條件退費..就必須承擔被惡意退貨的可能性..

    Apple的做法是..您產品賣掉一個.隔天就會把您前一天所賣掉的金額放進你帳戶的balance裡面..
    Balance每滿150元美金..當月結算時.就會將這150元美金匯到您指定的戶頭..
    所以假如遇到有人退費時..直接扣你的balance就行了..
    倒是不知道有沒有可能會有負的balance出現就是了..
    感謝您提供的資訊.
    這種情況之下,對開發者十分不利,如果開發者明下有多種產品在架上,那有可能獲利(balance)會被單一app的惡意退貨扣光,那開發者根本無意在台灣上架,沒賺到錢,還有可能賠上在別的app賺的錢.
    如果導致apple 先向開發者先徵收服務費,那就更是雪上加霜,到時還有誰願意在台灣apple store上架.那台灣消費者又被邊緣化啦!


  4. #134
    atlaswu 的頭像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11-20-2007
    文章:924
    謝謝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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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larrylo 查看文章
    感謝您提供的資訊.
    這種情況之下,對開發者十分不利,如果開發者明下有多種產品在架上,那有可能獲利(balance)會被單一app的惡意退貨扣光,那開發者根本無意在台灣上架,沒賺到錢,還有可能賠上在別的app賺的錢.
    如果導致apple 先向開發者先徵收服務費,那就更是雪上加霜,到時還有誰願意在台灣apple store上架.那台灣消費者又被邊緣化啦!
    我不認為會這麼悲觀
    惡意退款的數目正常情況下應該很少

    假使這樣
    我認為軟體本身應該有很大的問題...


  5. #135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7-10-2009
    文章:803
    謝謝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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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atlaswu 查看文章
    我不認為會這麼悲觀
    惡意退款的數目正常情況下應該很少

    假使這樣
    我認為軟體本身應該有很大的問題...
    同意,希望如此.
    我本身並非開發者.


  6. #136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10-24-2007
    文章:50
    謝謝你: 0
    在 3篇文章中獲得 27個感謝
    這是個問題..但身為開發者的我.其實認為這並不會是最嚴重的問題..
    而是另一個更可怕的問題..這個更可怕的問題將會導至現在我們討論的問題更加的嚴重..
    將會有一個可怕的循環問題發生...

    就因為這可怕的問題..我個人認為..不會真的會有1-click無條件退費發生..

    但是這樣的話 ...又等於回到原點..必須寫信告知..
    所以.我認為如果可以的話..希望蘋果跟台灣政府協商出一個合理的方式..
    例如 : 一樣是1-click..但是按下後是彈出一個視窗..
    可以選擇退貨原因..並且須要寫下您的理由..當然是繁體中文..
    但是這樣又跟台灣政府想要的無條件相抵觸..

    總而言之..我認為這個"無條件"在文創產品上..是個非常不合時宜的法律..
    因為無條件必定您不能因為退貨太多次而拒絕退貨..
    也不能退過貨之後就不讓你買...
    因為不管是哪個..都不是無條件了..
    但是文創產品是沒辦經過這樣的考驗的..

    反正就看吧..對開發者的索求無度.必定到了最後..輸的還是消費者.
    以我自身來說.假如真的"無條件"..那麼我寧願放棄台灣這個市場..


  7. #137
    whipsaw 的頭像

    愛用者

    註冊日期:01-27-2009
    文章:181
    謝謝你: 3
    在 12篇文章中獲得 18個感謝
    管它能不能退錢就算是地雷也沒關係反正地雷也都不會很貴

    最重要的是因為這件事害我的Android不能買付費軟體真的是草泥馬戈璧

    我的iphone 3G退役了在新的iphone出來前先用LG P990渡過一些日子吧


  8. #138

    愛用者

    註冊日期:11-22-2009
    文章:92
    謝謝你: 1
    在 3篇文章中獲得 4個感謝
    台灣玩家真的都那麼壞的話,那或許該用一些特別方案對待了。

    例如某帳號退貨比例過高,就終止此帳戶&信用卡購買的權力,不曉得這樣嚇阻力夠不夠?
    不影響已經下載的軟體更新,但是禁止購買其餘APP,看玩家是要管理多少個帳號,申請多少張信用卡XD
    法律只規定不可阻止退貨,可沒規定一定要賣


  9. #139

    愛用者

    註冊日期:11-13-2010
    文章:39
    謝謝你: 0
    在 0篇文章中獲得 0個感謝
    試問以後還有開發者願意在台灣市場開發嗎?別說消費者沒有惡意不會去搞這個漏洞,但是要是遇到有心人呢?這是一個光明正大的條文漏洞,app本身就有相當多同質競爭的產品,更何況這是一種新興的行業,有了app store, 軟體商變得可能是個體戶, 這模式帶來新的希望. 然而個體戶很有可能只是一個剛畢業的小毛頭,有興趣去寫一些軟體來當副業, 但是不賣還好, 賣了還可能會賠錢, 我從來沒看過這種事情. 提到上面說的軟體的品質不好,所以大家都要退錢, 首先假設軟體品質真的不好, 但是開發者是會進步的, 我們不但不鼓勵還處罰他, 請問誰要做? 我們限期要求改善的情況下, apple只能用我們字面上看起來合理的方式回覆我們, 我們沒有給他們多的時間思考合理的方式, 而現在表面上大家都在字面上得到一個平衡了, 但是真的平衡嗎? 常常說台灣硬起來, 我只能說該硬的不硬, 不該硬的拼命硬, 硬到這種結果? android沒有付費軟體了, apple developer沒辦法生存了. 新聞報導常說這是台灣的勝利,為什麼我看起來是台灣的悲哀? 再說到剛剛的"光明正大的漏洞" ,apple和消費者都沒有損失, 但開發者必須額外承擔30%使用者的退費. 萬一有惡劣的競爭對手能夠找到10000人去買你的產品,再退你的產品, 試問對"個體戶"他能承擔的成本有多少? 更誇張的是做這件事情的成本幾乎是0. 別說別人不會這麼壞心, 如果將心比心的話, 我們能冒這個風險嗎? 所以不要說別人不會這麼做的風涼話, 因為我們本身都不會受到傷害, 開發者直接受到這種模式的衝擊, 開發者可以不賺錢, 但是開發者總不應該花了時間還賠錢, 這樣才公平吧? 以後可能的模式是申請香港賬戶, 因為大家在台灣買不到軟體了. 這種在自己國家的環境, 卻沒有產品可以買, 我們以後要試著習慣.


  10. #140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7-10-2009
    文章:803
    謝謝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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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changb0212 查看文章
    試問以後還有開發者願意在台灣市場開發嗎?別說消費者沒有惡意不會去搞這個漏洞,但是要是遇到有心人呢?這是一個光明正大的條文漏洞,app本身就有相當多同質競爭的產品,更何況這是一種新興的行業,有了app store, 軟體商變得可能是個體戶, 這模式帶來新的希望. 然而個體戶很有可能只是一個剛畢業的小毛頭,有興趣去寫一些軟體來當副業, 但是不賣還好, 賣了還可能會賠錢, 我從來沒看過這種事情. 提到上面說的軟體的品質不好,所以大家都要退錢, 首先假設軟體品質真的不好, 但是開發者是會進步的, 我們不但不鼓勵還處罰他, 請問誰要做? 我們限期要求改善的情況下, apple只能用我們字面上看起來合理的方式回覆我們, 我們沒有給他們多的時間思考合理的方式, 而現在表面上大家都在字面上得到一個平衡了, 但是真的平衡嗎? 常常說台灣硬起來, 我只能說該硬的不硬, 不該硬的拼命硬, 硬到這種結果? android沒有付費軟體了, apple developer沒辦法生存了. 新聞報導常說這是台灣的勝利,為什麼我看起來是台灣的悲哀? 再說到剛剛的"光明正大的漏洞" ,apple和消費者都沒有損失, 但開發者必須額外承擔30%使用者的退費. 萬一有惡劣的競爭對手能夠找到10000人去買你的產品,再退你的產品, 試問對"個體戶"他能承擔的成本有多少? 更誇張的是做這件事情的成本幾乎是0. 別說別人不會這麼壞心, 如果將心比心的話, 我們能冒這個風險嗎? 所以不要說別人不會這麼做的風涼話, 因為我們本身都不會受到傷害, 開發者直接受到這種模式的衝擊, 開發者可以不賺錢, 但是開發者總不應該花了時間還賠錢, 這樣才公平吧? 以後可能的模式是申請香港賬戶, 因為大家在台灣買不到軟體了. 這種在自己國家的環境, 卻沒有產品可以買, 我們以後要試著習慣.
    非常同意.
    今天不管消費者會不會惡意退貨,按照現在的規定,app在台灣apple store上架販賣的風險,全在開發者身上,如果apple沒有配套措施,試問有多少開發者願意在台灣上架,對國外開發者而言,台灣市場太小,可能根本不願放在台灣apple store;對台灣的開發者,自己寫的軟體,如果因為高風險而選擇不在國內上架,情以何堪!
    回想吉米大的話,在這件事件上,台灣消費者勝利了嗎?從某一點來看,是沒錯,但是就長遠及全面性來看,這就值得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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