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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31
嗯! 如果介面沒改的話真的都是白搭~
介面改的簡捷,除了無條件退,而且退的方便,才有意義。
雖說吉米大的退款說明文夠清楚,可是還是有很多懶人嫌麻煩,我老婆就是其中之一.....
她要的是和網購一樣,按了就可以退,不要廢話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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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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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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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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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35
謝謝律師,就算現在沒7天這條,也早是30天「有條件(內容不明)」退款了不是嗎?
不過就如上面真的希望蘋果做出一個簡單的退款頁面,這樣才真的有意義。
否則只是喊喊口號。這樣就冏了....現在就看Google怎麼出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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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36
若是"獨有"...apple沒影響,最後也只是讓開發者選擇要不要在台灣地區上架...
會不會連台灣的開發者以後都不捧場?某些APP就乾脆不做中文介面?此篇文章於 07-14-2011 15:54 被 s_hsieh052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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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37
我認為這件事應該用雙方"善意"來看待,畢竟APPLE和消費者是在合意的情況下買賣,若能雙方都能開心滿意豈不很好。而非單純的以法論法,搞成APPLE和消費者好像成了對立的兩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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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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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39
to JackChen11大大:
其實我的想法論證跟吉米丘大大一樣,並沒有寫法規與內規不能同時存在。
不同的只是小弟認為是消費者大勝利。
基於以上,我覺得"只剩7天可以退",這肯定句下的言之過早,也許等實施後我們可以試試看,
再跟大家報告有沒有同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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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