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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61
沒錯, app都寫好了, 不賣白不賣
不過要我是開發者的話, 如果不爽這個退費機制
就會幹脆讓我的app在台灣上架時免費! 當然是貼心地附上iAd
或者如果in app purchase不能退的話, 把功能都鎖一鎖, 免費下載, 付費解鎖
至於繁體版嘛, 就不會有了
現在的app就已經有很多只有簡體沒繁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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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62
對於開發者來說並不見得就是壞事
首先看看台灣有多少人會真的花錢去買apps
若原本就不花錢,那七天退款對他來說有差嗎?
但對於原本就會花錢買軟體的人就有差了,
例如要買一個簡報軟體,雖然網上介紹很多,
但你看別人的文字常常還是無法了解是否真的符合自己的需求,
而每套軟體要價都在5-6USD,很多也沒有試用版,所以都不敢下手。
若能夠退款的話,就可以認真去試用並購買想要的軟體,對使用者開發者來說都是好事。
對於都"不花錢"買軟體的人,他們以前就是直接JB去下載破解版
現在就算七天內能退費,他也不見得會花錢去買呀,
必竟破解版是一直留在手機裡,要玩還能拿出來玩。若是退費了以後就沒得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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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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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64
上新聞了耶
而且還特地引用了吉米大的FB
(吉米大在電視上比較帥喔~
)
新聞連結,從01:00開始就有吉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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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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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66
個人覺得依照消保法,無實體的買賣給你七天的猶豫期就是七天,用不著說什麼只剩七天之類的話,難道是想要等到第三十天才惡意去退費嘛?
我相信一定有人成功退費過,但我更相信有更多的人不知道如何退費(這問一下周遭的人就知道了,若不是這次事件鬧大我相信肯定更多人會不知道)
重點在於企業經營者是否能明確告知消費者退費的方法,以及不用附任何理由就退費才是這次的重點。
感覺這次事件很多人都不明就裡而且民粹化的一意批評法規會處理的方式了。
ps:本文沒有要戰的意思,而且我也是個蘋果愛好者,只是單純想對這次的事件發表一下意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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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67
跟別人吵結果原本有的30幾天線再被弄到7天
哪一家公司不開心?
如果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她們要7天她們自己7天那瓶果不是會被念?
如果說是說法律規定要7天阿蘋果自己也希望7天那大家都馬會答應
所以我說台北市政府吃飽了撐著有事找事做
真是無聊 線再怎麼?
你贏了 贏到最後所有要費者都吃虧?
結果哩 呵呵
你贏了 別人都虧了
皆大歡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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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68
這個叫"麥博假博"弄巧成拙....
全球首例!!!???還引以為傲!!!???
政府啊...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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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69
所以希望apple會弄出一個全新的退款流程與頁面
不是用原本教學中的全部流程
若還是同樣流程,真的就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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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1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