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結果從 11 到 20 共計 33 條
-
10-27-2011 #11
可在iphone還沒出現前,你看那些所謂的手機,滑動解鎖也許對你是理所當然,
可是你2007年前有曾想過嗎?
那些所謂的手勢,大家也用的理所當然,那也是人家花了很多時間想,很多時間try
不申請專利來保護自己可以嗎?一下子就被學走了
設計就是這樣,你沒有辨法證明我抄你的,我也沒辨法證明我沒有抄你的,
但至少還有一條專利的路,用來保護自己
-
10-27-2011 #12
喔
這樣子就不一樣了阿 ?
照你這麼說..除了山寨機外
那目前看到解鎖方式也只有APPLE自己在使用
其他手機商的解鎖方式也不一樣阿
那麼蘋果就算專利過了,又如何 ?
照你的說法
大家解鎖方式都不一樣...
還是只有A牌不算模仿,其他人才算模仿 ?
所以HTC sense的解鎖方法也算觸犯專利而不能用囉
當HTC不能用時,
A牌是不是憑藉著自己註冊的專利 ?
所以可以大大方方的學HTC Sense解鎖方法又不觸犯專利 ?
(反正A牌的專利都寫的很籠統)
A牌就照樣用過去..反正上面解鎖方式是他自己的專利
只要在螢幕滑動解鎖就算他們家的專利
所以說,別人的都算模仿,只有自己才不叫模仿 ?
究竟這種專利是在保護真正需要保護的嘛 ?
還是只是一種惡劣的專利蟑螂 ? 這很值得商討
人家日本會把專利寫的一清二楚,用途形式跟樣式
而目前專利可不是這樣,現在是寫出一個籠統的大概..然後通殺
所以只要我想到在手機上切一個洞,變成可拆換電池的專利
反正只要聲請的早..後來只要通過
那所有其他手機通通不能拆換電池了 ?
今天我看到的專利是這麼一回事
絕不誇張
這種專利有什麼好值得來說嘴的呢 ?
================
蘋果的專利說明如下:
一款帶觸摸屏的設備可以通過在觸摸屏上執行的手勢進行解鎖。如果與屏幕的接觸符合預定義的解鎖手勢,那么設備可以被解鎖。設備顯示一個或多個解鎖圖像,以幫助用戶執行預定義的手勢,從而解鎖設備。根據解鎖圖像而執行的預定義手勢可能包括將解鎖圖像移動至一個預定義的位置,或是以預定義的路徑移動解鎖圖像。設備可以在觸摸屏上顯示預定義手勢的虛擬軌跡,以提醒用戶這一手勢。此外,有必要向用戶提供觸覺回饋,以滿足換轉發生時用戶必需的輸入條件。
===============
來源
根本就是寫出一個大概然後通殺 ?此篇文章於 10-27-2011 11:55 被 yuxian 編輯。
-
10-27-2011 #13
哈!有人又在發作了 
專利戰爭本來就是這樣阿,沒有誰在吃素的
倒是某某某是憑什麼預先認定蘋果在抄襲?
沒什麼了不起的技術不是嗎?那怎麼不可能同時在開發?
好巧不巧,報導說Neonode N1m的滑動解鎖專利被荷蘭法院判定為無效,那這樣是要怪誰?
這麼厲害也拜託快點去申請幾個專利,讓大家拍拍手。
加油,慢走不送。此篇文章於 10-27-2011 02:34 被 pharmakon 編輯。
-
10-27-2011 #14
專利寫的籠統,跟是不是Apple的沒關係,不信你自己去美國專利局網站去看,幾乎都很broad,就怕被別人繞過去,多少公司就因為有強大的專利,才能生存,並發展產品。
專利也可以跟法院challenge,也可以註銷,這事常發生。
今天不要因為是Apple的專利,就全盤否定,這後續雙方還得交手。最後很有可能協商或互相交換專利收場。
-
10-27-2011 #15
那個yuxiXX真的好像有點神經病,表面是APPLE迷?實際跟本在這洗人腦反APPLE,此人真的心術不正啊,雖然我也不喜歡蘋果用專利戰法,但戰場就是這樣,不擇手段地打低對方為勝利者,好過某D弱智在一個APPLE迷的討論區貼一張有APPLE和小綠人的頭像不斷說他所謂的偉論而不做有意義的事
-
10-27-2011 #16
Zoexxxx照你這麼說Samsung也沒有錯了阿 不擇手段 不擇手段 反正只要有個國家能賣我就繼續抄...
我不覺得yuxixx 有做錯 幹嘛罵人家神經病&D弱智 ?
難道iPhone4TW是個會忌諱反對apple言論的地方嗎? 本來就是有批評才會有進步 這要才能更接近完美不是嗎!?
-
10-27-2011 #17
-
10-27-2011 #18
-
10-27-2011 #19
恩 ..... 喔 ...... 哀..........
抓抓~~~~
-
10-27-2011 #20
舉例荷蘭?
為什麼你不要說把那幾句籠統的專利丟到日本申請看看會不會過 ?
蘋果同時也申請了幾項不可思議的專利(如很像基地台的無線充電技術),
[外電消息] 蘋果申請短距無線充電專利 為產品佈局
但是蘋果也都沒產品出來
而且同一特色就是都很籠統
Mobile01也有人指出這種專利不妥之處
但一律被無視
目前很多家公司都在發展這項技術
等到有一天其他公司發展出產品,但註冊專利的反卻沒有產品
結果卻拿已經註冊的專利來告該家公司
導致A牌就算不發展這項科技,別人也別想跟著去發展這項科技
就算解鎖方式百百種
蘋果也只用到一種,就是現行iOS使用的滑動解鎖圖形跟方法
但註冊專利成立的結果,導致各種只要在螢幕上有滑動的解鎖通通不行使用
但其實很多家公司的解鎖其實跟蘋果萬用的那一種是相差挺大的
這事情本來就可以討論
而不是標題要諷刺Android,底下一定得要挺蘋果才是文章
一覺醒來我還以為有更好的見解,沒想到只見諷刺跟公然污辱的文章
甚至一堆人還鼓譟這種行為跟支持這種行為
(感謝大義直言的vbn1596357板友)
或許這討論區該貼上一些話
以後反蘋果言論者一律禁止發言,不如這樣子公告去讓這邊變成一言堂此篇文章於 10-27-2011 10:40 被 yuxian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