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老闆面前笑吞豬肉 印勞心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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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10 #1
老闆面前笑吞豬肉 印勞心泣血
更新日期:2010/05/16 16:46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6日電)日前台灣發生雇主強迫3名信奉回教的印傭吃豬肉事件,其實印勞被要求吃豬肉不是個案,印尼勞工在台協會今天說,有些印勞為保住工 作,老闆面前笑吞豬內,心中卻泣血。
印尼勞工在台協會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灣社會尊重宗教自由,停止制度性歧視。
10 多名在台工作的印勞也站出來,說出台灣很多雇主都會要印勞吃豬肉,有些雇主雖不會以強迫方式扣薪,但也讓印勞難以推辭。
攸妮說,老闆娘會跟 她說要入境隨俗,並主動夾豬腳到她的碗裡,她雖然拒絕,雇主家人都會說「吃一點不會怎麼樣」,她擔心工作不保,只好硬著頭皮笑著吃,但心中會有罪惡感。
小 薇說,雇主以豬肉騙她說是牛肉,她吃下後感覺很不舒服,心裡很痛。
瓦蒂跟雇主家庭關係很好,有次雇主孩子騙她吃了豬肉水餃,全家哈哈大笑, 她只能跟著笑,卻感到很不安。
安娜跪著懇求台灣雇主,不要再以「吃吃看」、「吃了就喜歡」或「吃了又不會怎麼樣」,要印勞吃豬肉。她說,對 信奉伊斯蘭教的印勞來說,吃豬肉不會死,卻是宗教信仰上一大污辱,就像要求吃素的佛教徒吃肉一樣。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表示,雇主要印勞吃豬肉 事件,凸顯台灣對異國文化的無知,尤其對在華語文化較不常見的宗教,更缺乏尊重。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指出,台灣有35萬名外勞,家庭類勞工就 占約17萬人,這些勞工不適用勞基法,加上法律限制不得自由轉換雇主,一旦與雇主關係變差,很容易被解約,很多印勞因擔心被送回而吃下豬肉。
台 灣國際勞工協會呼籲,探討雇主要印勞吃豬肉問題時,更應思考如何保障外勞權益,並尊重不同的文化。990516
這篇新聞看了我既難過又生氣
為什麼當老闆的人可以這麼惡劣????
根本是台灣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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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YAHOO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6/5/25ra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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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10 #2
台灣很多雇主都是**,
人家伊斯蘭教教徒對於吃豬肉的禁忌比佛教徒破戒吃葷嚴重100倍,
之前聽過最扯的是,信仰伊斯蘭教的勞工因意外受傷,雇主給他輸血救回一命,
結果該勞工在家鄉的親人知道之後就跟他斷絕往來,
原因是:雇主是吃過豬肉的,所以不能接受他的輸血。
人家連緊急狀況都要遵守戒律了,台灣雇主叫勞工吃豬肉根本是無知+對外來文化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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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1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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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10 #4
This is not fun at all.
因為很多會雇外勞的雇主都是有錢無腦的大老粗. 就光會在那邊說著別的國外的不是卻不知道自己也正在做著讓別的外國人對著我們搖頭的作為.
為了掙錢卻被迫做違背自己的信仰的行為, 那是一種會深至心靈深處的傷害好吧.
為什麼這些雇主就是不會多想一想? 他們跟我們一樣都是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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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10 #5
站在雙方立場來思考這個問題:
1. 尊重宗教信仰,不能因為老闆或雇主就強迫人家吃豬肉,尊重是普世價值。
2. 雇主聘用外勞之前,如果認為回教信仰會造成溝通不便,可以盡量避免
(不過這點可能引起種族歧視或宗教歧視的疑慮,有待商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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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10 #6
說真的回教這個宗教一直以來都被視為異教徒,恐怖份子.
他們從宗教成立以來就一直受到外界歧視,尤其是西方白皮膚種族的.
這讓我感慨,為什麼同樣出生於耶路殺冷的另外一個宗教命運卻大不同?
不只台灣,西方國家也有這問題.
回想以前小時後在南非也是如此長大.
家裡不信上帝,白人老師就對你態度冷漠,要教不教,白人同學嘲弄,明明對方先出手老師就是懲罰你,帶佛珠是違禁品,他們帶十字架項鍊代表虔誠,全都因為你是”異教”.
還記得每天早上都要全校集合進禮堂聽牧師唸聖經唱聖歌才能回教室上課,不管你信不信都得去.
這就是傳說中的態度傲慢,take things for granted的態度.
尊重這兩個字似乎跟原諒殺父仇人一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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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10 #7
我覺得有一點還算值得欣慰的是
台灣社會普遍不認同此雇主的行為
我剛剛在郵局寄東西時
郵局裡面的阿姨和來寄件的太太也討論起這件事
他們也是同仇敵愾
一致認為這種事是錯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