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如果沒有誤導的嫌疑正不正名都沒差吧.... 例如iphone4跟iphone 4沒必要一定要Iphone 4這樣吧?? 但是iphone 4跟iphone 4g就真的有誤導的嫌疑可以盡量避免..... 不然這樣做就真的很多此一舉.....
作者: larryryo 台灣有一個怪現像 明明網頁是寫著www. 且有人硬要念做triple W連ICRT英文節目DJ也這樣講.... 呃... triple w 自古以來就是這樣念的阿 如果每個人都說w w w 那不是很拗口??(聽起來怪不舒服的) 老外就是這樣講得阿 任何一個人都是這樣吧 還有我覺得正名運動這件事 大家不必這麼極端阿 話說是以官方的用法"為主"啦 但是只要聽得懂就好了啊 何必在意那麼多哩 每個人有不同的用法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