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iPAD被八兩層皮!! - 第6頁 - iPhone4.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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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1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2-12-2010
    文章: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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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碟不知怎麼管
    好像盜版會末收 大陸右找不到不是盜版的
    A片慧罰鉅款

    所以結論就是不能帶光碟
    不知大家有沒有好的拌法


  2. #52
    mikerevic 的頭像

    降價軟體推薦大使

    註冊日期:09-28-2009
    文章: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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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看到這篇覺得很奇怪 這樣也要扣稅
    剛剛看別的網站有新聞
    http://www.cb.com.cn/1634427/20101115/166720.html
    以後進入大陸帶東西真的要注意
    自7月iPad在香港上市以來,從香港流入大陸的iPad就愈來愈多,走私嚴重。羅湖口岸一名工作人員解釋:「大多數認為的自用物品就可以免稅其實是一種誤解。微型電腦屬於不給予免稅的二十種商品之一,他們都要按照五千元標準徵收百分之二十的稅,即一千元。」而二十種不能免稅商品分別為:電視機、攝像機、錄影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櫃)、洗衣機、照相機、影印機、程式控制電話交換機、微型電腦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器、印表機及文字處理機、傢具、燈具和餐料。
    按照海關總署2010年8月發布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不論iPad或iPhone4,海外購入的機價若折算超過五千元,即使個人自用,進入大陸海關時,也需依數碼產品類申報,繳納總價百分之二十的稅金。
    此篇文章於 11-21-2010 23:25 被 mikerevic 編輯。


  3. #53

    新生報到

    註冊日期:11-30-2009
    文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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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我10/5從香港入境深圳,身上帶著MacBook PRO和在香港買的iPad(iPad盒子放在行李箱, iPad和MP放在手提行李包)過邊境海關時,沒被搜查!

    可能因為不是機場的海關吧?


  4. #54
    drift3500 的頭像

    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11-08-2008
    文章:266
    謝謝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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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國....那這是你應盡的義務...


  5. #55

    愛用者

    註冊日期:10-15-2008
    文章:84
    謝謝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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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說在你出境前去海關服務台那裡申報要帶多少台電腦(包括ipad)出境,回來給她看水單就不會被打稅了。


  6. #56

    新生報到

    註冊日期:09-03-2010
    文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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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哩勒**
    那這樣下次帶哀鳳過去會不會不攔下來八皮阿
    也太狠了吧!!
    兩層耶!!


  7. #57

    新生報到

    註冊日期:11-05-2010
    文章:1
    謝謝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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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中國的留學生朋友已經再提醒大家,回中國啥也不要帶,因為一旦他們認定你的東西價值超過五千人民幣就扣稅~~包括一個LV包包他們都會這樣做,現在的情形是(他們認定),辯論冠軍都派不上用場啦!由於IPHONE4在他們的認定也超過五千大洋,聽說也經有自用的IPHONE4被海關扣稅了(澳門朋友提供的資訊)~~大家還是低調一些吧!


  8. #58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3-31-2008
    文章:54
    謝謝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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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已經有報導了, 只要近大陸iPad就是要附稅.


  9. #59

    新生報到

    註冊日期:08-18-2008
    文章:4
    謝謝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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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係過關之前你要申報有自用電腦及IPAD(由其特別寫明自用),就可以免付稅。因為要現在大陸打擊水貨入境內!


  10. #60

    愛用者

    註冊日期:08-31-2010
    文章:49
    謝謝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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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新聞都有報導啊
    就時說由於現時有太多人帶著蘋果產品返回大陸轉售, 故現實行嚴懲, 電腦帶多過一部就得徵收1000元稅款, ipad亦當作電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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