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線材] iPhone4三腳架轉接座SUPAMOUNT F - iPhone4.TW
本站已於 2026 年 5 月轉為靜態存檔  ·  內容凍結,無法登入、發文、回覆、搜尋  ·  想看吉米最新內容? 前往 jimmy4.tw →


第1頁,共2頁 12 最後最後
顯示結果從 1 到 10 共計 14 條
  1. #1
    吉米丘 的頭像

    勸敗大魔王

    註冊日期:09-20-2007
    文章:50,715
    謝謝你: 9,905
    在 6,553篇文章中獲得 48,053個感謝
    敲碗、敲碗…注意注意…

    重點來了



    這次吉米在Computex遇見一個帥哥設計師,從雲林斗南來的Wayne




    他設計的東西很有質感,例如這個iPhone專用的留聲機,不需要插電,純粹透過聲波管傳導的原理來發生,造型很酷很帥氣喔

    當然這篇的重點不在這裡




    而是腳架上面的這個iPhone4拍照用的三腳架固定座

    其實不只是iPhone4,連iPhone3G、其他只要能夠這樣夾住的手機,都可以使用喔




    還有另外一種長尾造型,可以放在桌上當stand



    有非常多種顏色

    由於他們公司是機械公司,所以產品都是用CNC洗出來的,質感也很不賴

    雖然吉米有買美國那個iPhone4相機三腳架轉接座,後來送給魚頭去研究新產品

    看來吉米等不及來用這個新產品試試看了


    同樣的這商品還沒大量生產

    但是產品做出來之後Wayne說他不會讓我們夥伴失望的…


    我們要先來團啦

    同樣,大家拭目以待

    此篇文章於 06-01-2011 10:10 被 吉米丘 編輯。


  2. #2

    愛用者

    註冊日期:08-18-2010
    文章:187
    謝謝你: 14
    在 11篇文章中獲得 83個感謝
    不錯不錯! 我心動了XD 價格不知道可不可口阿~


  3. #3

    愛用者

    註冊日期:03-30-2009
    文章:32
    謝謝你: 0
    在 0篇文章中獲得 0個感謝
    開團開團寶藏團!!!


  4. #4

    愛用者

    註冊日期:03-30-2009
    文章:32
    謝謝你: 0
    在 0篇文章中獲得 0個感謝
    不知道大概要多少$左右


  5. #5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09-17-2010
    文章:42
    謝謝你: 0
    在 0篇文章中獲得 0個感謝
    哇...這東西也太棒了!!
    期待趕快量產。。。


  6. #6

    愛用者

    註冊日期:05-13-2010
    文章:59
    謝謝你: 4
    在 0篇文章中獲得 0個感謝
    引用 作者: hotcti 查看文章
    哇...這東西也太棒了!!
    期待趕快量產。。。

    鉗工用虎鉗縮小版…
    要是使用中撞到手機沒有被夾持的另外一側
    後果恐怕…
    或許強化玻璃能挺的住吧?
    沒用過也不知道


  7. #7

    超熱血的愛用者

    註冊日期:07-07-2010
    文章:2,095
    謝謝你: 157
    在 7篇文章中獲得 7個感謝
    引用 作者: 吉米丘 查看文章
    還有另外一種長偽造行,可以放在桌上當stand
    我看到的時候傻了一下 ? 再看一下圖片才看懂


  8. #8

    新生報到

    註冊日期:11-17-2010
    文章:2
    謝謝你: 0
    在 0篇文章中獲得 0個感謝
    第一次發言,常常看到吉米大哥為我們辛苦挖掘新事物,真的非常感謝!這角架的質感看起來真的很好,如果有要團購可以通知我*,謝謝各位老手。


  9. #9
    chuquincy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10-30-2007
    文章:1,285
    謝謝你: 198
    在 14篇文章中獲得 14個感謝
    真這東西方便攜帶,應該會不錯用。


  10. #10
    dodochen2 的頭像

    海盜船長

    註冊日期:11-10-2008
    文章:725
    謝謝你: 1
    在 3篇文章中獲得 3個感謝
    這玩意可以用在ipad上面嗎,如果可以那就太優了


 

 

發文規則

  •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 不可以發表回覆
  • 不可以上傳附件
  •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  
回到此頁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