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如果是 那也沒啥好講的 但如過只有台灣是那就真的要抗議了
有在外國買過軟體 的來跟井底之蛙說一下吧

抱歉 小弟看了半天不大懂 所以google 的意思是他只有15分鐘 才能退 過了 就不行 在外國 也是這樣 ??
那如果是 那也沒啥好講的 但如過只有台灣是那就真的要抗議了![]()
有在外國買過軟體 的來跟井底之蛙說一下吧
小小一個市府害的全台灣都不能享用付費App
甚至可能之前購買的付費App都不能更新了
黑心![]()
這是T客邦的報導
http://0rz.tw/SzamE
根據永遠的真田杏村的說法,外國的退費機制也跟台灣是相同的
台灣人真的很妙...
捕風捉影就可以報新聞的媒體...
被媒體帶動的民眾以及"政府"...
幹嘛當立委...民代
當記者就可以改台灣了
![]()
那個手機定位軟體我也有下載,我下載完發現是虎爛的時候我就回去在重新看一次APP介紹,他在尾巴有聲明純屬娛樂效果....所以呢,怪誰?怪我自己沒看清楚啦,原本想說一堆人在評論那邊炮要退費,要去留言說人家有在最後一行註明是娛樂的,結果用iPhone發佈一直失敗,就沒去評論了!
這消息不是記者寫的,是部落客......
http://www.techbang.com.tw/posts/623...ation-services
台灣記者嘛......看看就好![]()
買到騙人軟體
台北市政府幫使用者出頭,就默不吭聲
有先進說電話定位一看就是騙人的
怎麼會是騙人的
1:APPLE MARKET 不是標榜先要審核,所以購買者是信任APPLE,誰知是詐騙
2:上個月,APPLE不是被抓到利用iphone,24小時記錄您的行蹤(跟全民公敵一樣)
,然後分析您的消費行為
幾乎可肯定只要有管道,用電話號碼追蹤您的位置不是難事!
現在批評台北市政府多管事,如果爭取到了,那些人可否表示一下錯了!
為什麼不寫在第一行?要寫在最後一行?
為何麼不寫「本軟體無實際追蹤功能」要寫「純娛樂」?
這擺明了就是要「害」很多人沒注意看就「誤」買,賺黑心錢,事實證明也是如此!由此些小動作推論,有誰敢說原作者沒有意圖混淆獲取不當利益的意念?
其實七天不滿意退費本來就很合理,我們消費者何須自損權益?
好不容易有一次台灣比其他國家法令更先進的機會,大家怎麼好像站錯邊?說不定真的可以督促國際成為慣例,
這也沒什麼難的,目前很多軟體不是都有全功能試用期,反正七天一到就自動失效,如果好用,就點確定付費,之後就不能退了,Cydia不是早就做的很好了?怕什麼?
我自己就有數不清的買錯或買到不適用軟體的不好經驗,
其實這是好的,怎麼大家都反對呢?錢太多?
另一方面也可督促apple及軟體作者用心做好app,真正好的app絕不怕人家試用不滿意,很多軟體再貴我都願意買,但有很多軟體,即使免費我都嫌佔空間!
這不就是apple一直強調與android的區隔嗎?他會用心管控、不會像android那樣讓一堆爛軟體都可以上架。
大家有沒有想過,萬一政府妥協不遵守法律的人,
那pchome, yahoo,所有的網購、電視購等其他遵守法律的人也要求比照,不接受鑑賞不滿意退貨,
那該怎麼辦?
此篇文章於 06-27-2011 16:51 被 butyroger 編輯。
請問***政府說下架
全台都要從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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