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覺得生活在台灣這麼幸福的地方真是積了八輩子的福報呢!
能夠享受這麼好的福利應該不會再有怨言了吧

地方不同法令不同,想到台灣賣產品就必須先了解台灣的規定。
不就設個lite版本的
下載過後喜歡的話就買全餐嚕
各個產品要進入各各國家不就應該是要遵守各國法令嗎??
很簡單的道理啊
說白的
台灣是18歲可以喝酒
美國有些州到21歲才可以喝
所以臺灣人18歲到美國喝酒被美國警察抓了
就沒有犯法嗎??
近來台灣就是要依台灣的規定
15分鐘或許不合理
大可以改成30分鐘或一小時
七天你叫程式開發人員怎麼生存??
大家都想七天鑑賞退費
大部份的人都在第六天時將音樂燒成光碟或遊戲破關後退掉
(別說你不會~你不會不代表全部的人不會~出lite版也沒用~因為我可以買正版後在六天內破關退款~)
只會逼的程式開發人員或相關產業轉往國外發展
然後這個時候政府才發現專業人才怎麼都外移
再要求企業提出改善方案
結果問題根本出在無能且自以為親民的政府決策人員
反正爭論這些也沒有用
各行各業~高科技~體育~音樂......哪一個領域人才不是一直都在外移??
因為執政者永遠都是用他們認為對的角度考量
鮮少會去採納專業人士的意見
如果版主覺得這篇文章淪為口水戰了
就麻煩連根拔起砍了吧
此篇文章於 06-28-2011 15:31 被 whenser 編輯。
贊成市政府做法!!不是因為鑑賞期(本人又不是Android的族群),,
真的是因各國國情不同,,不必所有事都要搞得台灣好像都得跪求施捨..
麥當勞想在中東某些國家營運不也得做很多妥協嗎!?
ex:韓國的外商如家樂福...企業,因韓國針對外商課重稅,以保護本土企業...讓其經營維艱,,
這樣的行為..你也覺得是國際笑話嗎?
台灣人總是少了一些我不會說的格調!!個人不喜歡韓國人,,但卻欣賞他們的強悍民族性...
相較之下..我們顯得活在別人(美國...)的陰影下..
純主觀的有感而發..拒絕口水戰喔^^"
別傻了
一堆人被政治人物講的垃圾話弄得團團轉
Google跑了是誰吃虧?
你覺得他們會差台灣這點小錢嗎?
電影、小說賣出後
七天內你跑去說要退錢,合理嗎?
醒醒吧
一個連馬路都鋪不平的政府有什麼資格跟Google講話?
此篇文章於 06-28-2011 16:05 被 magicanson 編輯。
這說法還真奇怪,馬路鋪不平跟有沒有資格和Google講話有何關連呢?
目前就是Google處犯了中華民國的法律,當然可能這條法律因為年代的關係有爭議性,
不過為什麼國外公司來到台灣就可以不用遵守呢?
那改天犯法的人是不是可以去抗議:一個連馬路都鋪不平的政府有什麼資格來抓我?
這條消保法也是該修一修了,剛好趁這個事件爆出來讓大家注意到也是件好事。
不然之前行政院提出的修正草案還不知道會被壓到何時呢。
此篇文章於 06-28-2011 16:25 被 Blackbird 編輯。
小女子是政治**,所以搞不清楚為什麼台北市政府可以代表中華民國的政府去抗議這種事,而且還是搞不清楚狀況的抗議。
APPLE的退費,我親身經歷過,我購買的IBEAR4已經超過了30天以上,後來又改版新出IBEAR5,我很不爽,就寫信去退費而且還是寫中文的。我們偉大的apple公司讓我退費了。
現在被台北市政府搞成這樣,我覺得消費者虧大了啊
1.30天變7天
2.人家就是不爽賣你,你能怎樣
3.若你是寫程式的人,你的軟體被玩膩了後退費,你爽嗎
4.若你是寫程式的人,你的軟體被下載後破解變盜版又被退費,你願意嗎
現在詬病的應該是審核機制的問題,軟體若是娛樂類的就應該放娛樂類,警語應該放在最前頭,退費方式簡單透明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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